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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直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追求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在此过程中,我国空间开发无序导致的空间结构失衡已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区域资源环境问题严重等等。在此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概念,并将其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对主体功能区建设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以湖北省区域协调发展为研究对象,概述了主体功能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分析了在传统区域协调发展理论下,湖北省区域协调发展存在的困境,在结合主体功能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基础之上,提出了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以湖北省区域协调发展为研究对象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等;第二章介绍了我国传统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演变情况,阐述了我国传统区域发展理论的演变过程,分析了我国传统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缺陷,提出了主体功能区建设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理论提供了新视野;第三章介绍了主体功能区的概念及特征,分析了主体功能区有利于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政策的相互结合、有利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以及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四个方面的区域协调功能;第四章通过实证研究,系统地分析了在传统的区域协调发展理论指导下,湖北省区域协调发展的困境;第五章从合理规划、明确政府职权、完善区域合理分工以及建立合理的政绩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