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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限超载指的是在国家有相应的规定装载数量的情况下,车辆车主或货主仍不顾其规定超出载重的行为,或者是对车辆的外观进行改造,改变其原来的装载尺寸来达到多装载货物的目的的行为。超限超载是典型的外部负效应现象,是对公路的过度使用,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桥梁等基础设施,而且还容易引发各种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当前已然成为一个令人头痛的顽疾。21世纪初以来,在国家主管机关的协调组织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拉开整治序幕,佛山市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据国家及省一级的组织部署,于2004年6月正式将治超工作纳入日常的执法过程中,通过开展部门互动执法、对治超路段定时定量进行执法检查等措施,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有所缓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从2008年开始,治理工作进入长效阶段。2009年以后,佛山市公路货物运输总量不断攀升,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日益猖獗,给运输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本文以佛山市为背景,通过理论与实例结合的方式,结合佛山市的区域特点,从管理部门职能权限重叠、运输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受经济利益驱动,忽视运输安全等方面分析造成超限超载的原因,在对当前佛山市治理的基本概况和所使用的方式方法进行透析,从中得出目前的治理方式存在治理工作合力不足,执法难度大、执法过程管理失控,缺乏有效监督、重执法轻管理,管理措施不完善、运输信用体系未建立,制约机制不完善等不足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大财政资源投入,构筑车辆超限超载检测体系、健全道路运输法规体系,强化执法过程管理监督、培育诚信意识,建立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等一系列优化设想,力争提高在今后治理工作的效率,优化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结构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