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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对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以及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食品安全状况频发,让食品监管部门压力越来越大。食品安全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多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因此要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稳定高效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为扭转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利局面,2013年以来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从国家层面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模式,各地也都进行了各自不同监管模式的尝试。济宁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在不断变革,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从多单位分段监管模式,变为食药监一局主管模式,2019年又进行了新一轮大部制机构改革,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市场监管局职责,食品的监管一直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本文利用整体政府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社会共治理论,采用TOPSIS分析法,研究和探讨了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济宁市将审批与监管进行了分离,市场准入环节纳入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一定程度上将有利于营商环境的改善,但是对于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来说,可能不如之前更加流畅、稳定。(2)选取TOPSIS分析法对济宁市食品的监管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发现,济宁市近五年的食品安全监管态势略有浮动,但是总体情况相对稳定,没有出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综合监管检测评价近两年表现最好,说明济宁市总体态势稳中向好,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从各县(市、区)抽检情况来看,济宁市各个县市区表现不一,任城和邹城经济基础较好,因此财政对抽检支持力度也比较强,不合格率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总体表现较好。(3)从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监管流程、职责分工、法律标准等多方面对济宁市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全面阐述了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情况,发现了监管中存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职责分工不明、社会参与度低和食品标准不规范等问题。(4)建议综合考虑辖区内人均监管面积、人均监管企业数量、人均监管人口数、学历专业水平等指标配备;横向上完善跨部门合作机制,纵向上明确权责界限;完善相关标准,加强政府检验机构建设以及鼓励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发展;建议完善全链条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增强第三方监管力量、探索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