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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体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新的体育文化形态,推动了我国群众体育管理体制由单位体育体制向社区体育体制的转变,在中国社会体育和城市管理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20多年来,相对于城市社区体育取得的可喜成绩,着眼于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层面来看,仍然存在“政府一头独大”、指令性决策机制下形成的社区体育管理模式,抑制了社会体育参与者的积极性。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定位在基层社区已成为公认,“社区体育自治”已初步显露雏形。逐步形成的基层化的社区体育组织网络、各种社区体育自治组织、体育中介组织为社区体育自治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作为一种管理成本低的体制创新,社区体育自治不仅是社区体育建设的内在要求,而且能促使社区体育管理的有序化和民主化,社区体育走向自治化有其必然性。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文献资料法等研究方法,以社区体育自治化状况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实现自治化的必要性展开探讨。研究揭示了武汉市社区体育自治化现状及当前社区体育管理模式的缺陷,提出了社区体育自治化的新模式。提出实现自治化必须从社区实情出发,建立和逐步完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社区体育服务网络体系,必须处理好社区与政府有关职能机构、社区与社区之间,社区体育组织与辖区单位间之间的关系,全面增强社区居民的体育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并从财政、资源、制度规则等方面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