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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加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以来,非遗保护问题受到政府和各界的重视,于2011年正式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目前,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着起步晚、经验少、针对性不强等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韩国早在60年代初就制定并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可谓领先于中国半个多世纪。如今,韩国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更系统的、更具有自身特色的非遗保护体制。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是世界各国学习的典范,其中仍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长处。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数据统计法和历史研究法,对中韩两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进行了对比和分析。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分别从联合国、中国、韩国三个角度概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定义和分类。第二,回顾了中韩两国的非遗政策发展和进一步完善过程,并通过对比找出中韩两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各自特点及不足。第三,重点介绍了韩国现行非遗保护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管理体制、资金扶持制度、传承项目和传承人认证制度、人才培养体制等四大方面,并在综合各方面内容的基础上总结了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三大原则,即:原型保护主义、重点保护主义、最小干涉主义。第四,介绍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政策的主要内容。其中,现状部分从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认证现状两方面加以阐述,政策内容分别从行政体制、法律法规、扶持资金、人才培养进行介绍和分析。第五,在综合对比中韩非遗保护政策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目前存在的四大问题,并针对问题结合韩国的成功经验,为改善我国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