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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和谐就是文学艺术活动的一个重要的主题。与此同时,有关和谐美学的相关论述也非常丰富,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有许多思想大家谈论或探讨过和谐美学及其对艺术创作的影响。 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有关和谐美学的思想出发,对中国古代美学和西方古典美学历史中的和谐美学作一些粗浅的讨论,同时讨论有关和谐理念与文学艺术创作的关系。文章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其一,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和谐理念与艺术审美的联系。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关于和谐理念的哲学根据来自于唯物辨证法,唯物辨证法认为世界生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事物的矛盾对立统一的规律,世界是各种对立因素的有机整体,人类社会、自然、人本身及其思维无不如此。各种因素的对立又统一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世界发展的不可穷尽的源泉。 其二,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古代美学中的和谐理念。 在中国,老子较早的提出了基于宇宙本体论的有无对立统一的哲学思想,从宇宙生成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审美与美的事物,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基本原则“虚实结合”就逐渐依此而成。孔子则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谐理念,提出了“仁”的概念,强调艺术活动中美与善的统一。《易传》对美学理念的发展在于它开始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对“象”的两个重要规定中,指出人类的哲学和艺术活动是人与自然交流的过程。此外,《易传》还提出“修辞立诚”的思想,在审美与艺术创作中要求诗品与人品的统一。庄子进一步发展了美与和谐理念之间的关系,那就是观道的自由、创造的自由与美的和谐。 从西方来看,和谐与美的关联也是一个渐进的历程。毕达格拉斯学派从数与和谐的理念出发,提出了多种形式的比例关系的和谐导致美的产生的观点。毕达格拉斯学派还指出人体内在的和谐与艺术的外在的和谐的统一和相互影响。柏拉图提出了“理式”的概念,把它作为艺术创作的根源,启发了后世关于美是多种因素和谐统一的思想。亚理斯多德指出美的艺术的特点在于摹仿,艺术不仅摹仿世界的外形,更在于它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对立的和谐。亚理斯多德从艺术是有机整体的角度出发,认为艺术反映了现实世界的本质规律,因而诗比历史更真实。贺拉斯则从艺术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和谐提出了“合式”的思想。指出人物性格的前后一致和作品风格的协调,发展了艺术的有机整体的概念。朗吉弩斯在《论崇高》一文中指出美的风格与和谐的作品结构的关联,美的源泉在于掌握伟大思想的能力、强烈深厚的热情、修辞格的妥当运用、高尚的文词、庄严而生动的布局的和谐。普洛丁则把美看作是神的光辉,是真善美的统一,是艺术家心灵与物质对象完美结合的产物。 其三,文学创作中和谐理念的探询。 西方经典文学作品分析。《简爱》的审美艺术与美的和谐。小说的结局是一个完美的人生理想的实现,从作品的内在逻辑来看,这是与小说主要人物精神发展高度一致的一个自然而和谐的必然结果。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分析。《三国演义》与艺术创作的和谐理念。《三国演义》这部小说的中心理念就是和谐,而且不是一般的和谐,它是一种建立在各种对立因素上的和谐,这种和谐的理念不仅是《三国演义》这部小说所独有的,事实上存在于整个中国古典文学史的几乎所有的经典作品中,或者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主流的创作理念。 和谐理念是中国文学创造的一个价值中枢,中国美学注重阳刚与阴柔之美的统一,实际上是一种和谐的理念。所谓文以载道,文艺只是一种手段,核心是其中的道,而审美的价值也就包含在道中。而这个道的主要成分就是由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两种价值趋向的和谐的有机统一构成的。中国古典文学艺术所追寻的审美的理想高度无非是这两个价值的思想内容与文艺形式的高度统一。中国当代文学应当积极吸收古代传统的有益成分,去除消极因素,在中国这样一个变革的大时代背景下,锻造出无愧于历史的伟大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