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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技健美操队伍发展的主要阵地之一在体育院校,其首要任务在于培养青年竞技健美操人才。体育院校竞技健美操项目的发展和高水平竞技健美操运动员的培养取决于教练员的整体素质和其执教能力。本文通过建立我国体育院校竞技健美操代表队教练员执教能力评价指标,分析教练员执教能力结构,来真实、有效地反映教练员的实际执教水平,使教练员在自我评价和运动员的评价中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优化执教能力。本研究以我国14所体育院校竞技健美操代表队教练员执教能力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对教练员执教能力进行调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通过运用德尔菲法请专家对拟订指标进行筛选与评定,最终确定我国体育院校竞技健美操代表队教练员执教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括1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44个三级指标。专家对教练员执教能力二级指标的重要性排序依次为:教学训练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学习能力、指挥参赛能力、人际交往能力。2)研究通过26位体育院校竞技健美操代表队教练员对自身各项能力评价所得的均值,反映其执教能力自我评价的总体水平。教练员对自身执教能力二级指标的排名依次为:学习能力、教学训练能力、管理能力、指挥参赛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创新能力。3)教练员执教能力各项三级指标自评排名第一的为:纠正错误动作的能力、借鉴其他项目训练方法能力、公正并能区别对待运动员的能力、临场指挥比赛与应变的能力、与运动员的沟通交流能力、学习专项理论知识与训练的能力。4)运动员群体对教练员执教能力二级指标的排名顺序为:参赛指挥能力、教学训练能力、管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5)运动员群体对教练员执教能力各项三级指标评价排名第一的为:纠正错误动作的能力、音乐选择与制作的创新能力、运动队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力、临场指挥比赛与应变的能力、与裁判员的沟通交流能力、学习专项理论知识与训练的能力。6)教练员执教能力自评与运动员评价的二级指标相关系数为0.702,呈高相关。教练员执教能力自评与运动员评价的三级指标相关系数在0.497—0.956之间,达到中等相关以上的水平。总体表明教练员的自评与他评具有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