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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的特点,又极易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危害。近年来,我国国内发生了多起重大爆炸事件,损失较大,影响也较坏。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的政府管理,自建国之初至今一直就是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负责,除公安机关外,其余的政府管理部门都由于机构调整等原因进行了多次更迭,并向着进一步加强监管的趋势在稳步推进。2006年5月10日,全行业盼望多年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政府管理职能再次进行了调整,也为进一步理顺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更为严格和准确的法律依据。在本文中,笔者将公共管理、危机管理理论知识及研究方法与实际从事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工作的实践相结合,收集了相关资料及信息,并进行了认真详尽的分析,力图从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沿革及现状这一个案中,对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沿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概括,同时以欧美国家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的作法为参照对象,通过比较,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能为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研究提供一些素材及想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进行一些探索。基于以上分析与认识,本文提出了有效提高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力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部门间的配合和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发挥民用爆破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的改进和提高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有一个过程,需要更多的专家和学者在立法、执法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来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提高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