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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无殒”理论源自于《黄帝内经》,“有故无殒”是指妊娠病积聚邪实,如非峻烈之品不足以去其邪,非邪去不足以安其胎者,虽用之而无妨母体胎儿。原文就是强调治疗妊娠病可以不必拘泥于妊娠“禁汗、禁利、禁泻”等禁忌,应该针对具体的病情辨证施治,适度可以使用性味峻烈的药物或者有毒的药物,因为如果不能祛除母体本身的病症,就会对胎儿造成损伤的,此时辨证准确和使用药物正确,就可以达到病除身安的效果。辨证论治是中医药治疗疾病的主要特点,“有故无殒”充分体现了辨证论治的思想。后世医家对“有故无殒”的发挥主要也是集中在妊娠病的治疗中,但是通过对其深入地挖掘,可以得出此理论还可适用于临床的其他病症的治疗,尤其是此理论对恶性肿瘤的治疗具有指导作用。通过文献资料可知:妇科肿瘤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例如子宫肌瘤,多发于育龄期30-50岁的妇女,约占发病总人数的70%-80%;卵巢囊肿约占生育期妇女的15%;特别是子宫颈癌在我国占癌症死亡率的第四位。因此研究“有故无殒”理论对治疗妊娠病症和恶性肿瘤等临床疾病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针对文献资料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有故无殒”理论的内涵和实质以及临床意义进行较为深入地探讨。本论文内容包括文献综述、正文、结语三部分。其中文献综述部分通过对妇科肿瘤的中医药治疗进展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近年来,中医药治疗妇科肿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取得了不少成绩,尤其是中医药在提高妇科肿瘤患者生活质量,减轻临床症状,减少化疗引起的毒副作用等方面,显示出了独特的优势,也带给肿瘤患者极大的希望。中医药治疗妇科肿瘤的总体疗效评价是肯定而积极的。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核心和特色。目前中医治疗妇科肿瘤仍然坚持辨证论治,坚持辨证与辨病相结合。通过说明辨证论治在妇科肿瘤中的应用,尤其是一些有毒的中药在妇科肿瘤中的临床应用情况,体现了“有故无殒”的临床价值。论文的正文部分从理论研究,临床指导妊娠疾病以及恶性肿瘤等三个方面对中医学“有故无殒”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文献研究。第一部分是“有故无殒”理论的文献研究,主要是整理和分析《黄帝内经》以来历代医家对有故无殒的认识和理解。“有是故而用是药”,“有病则病受之”是历代医家对其在临床应用的高度概括。妊娠病是以辨证论治为基础,“有故无殒”理论为指导的。但绝大部分医家对其的认识都是集中在妊娠病的治疗方面,亦有少数医家意识到其对临床其他病症也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此部分的文献考察和概念的解析是继续本论文的理论铺垫。第二部分是探讨“有故无殒”理论在妊娠病中的应用。这部分是从病因病机、治法方药、医案举隅三个方面进行探。妊娠病症临床有很多,而在这里我们主要探讨以“有故无殒”作为理论指导的妊娠疾病,所以此部分重点探讨在妇女妊娠期间以“有故无殒”理论为指导的适用病症及用药特点。如妊娠燥结,可用苦寒之药物;妊娠恶阻,可用重镇降逆药物;妊娠瘀结,可用活血化瘀药物;妊娠虚冷,可用温热助阳药物等来讨论历代医家的用药特点在妊娠期疾病治疗方面的应用。通过这部分的研究,对“有故无殒”理论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从而为“有故无殒”理论的进一步论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部分是探讨“有故无殒”理论在恶性肿瘤治疗中的应用。通过梳理古代文献对恶性肿瘤的认识以及古今治疗恶性肿瘤所使用的经典处方用药等方面,归纳整理了以“有故无殒”为指导的“以毒攻毒法”在恶性肿瘤治疗中的运用,以此加深对“有故无殒”理论临床应用的认识和理解,拓展其的临床实用价值。结语部分从理论和临床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了“有故无殒”理论的总体认识,并结合其在妊娠病和恶性肿瘤中的临床应用,拓宽了其的临床指导作用。综观全文,可以得出:“有故无殒”理论是指有病就可以用药,即使妊娠期亦一样。根据病情可以适当选用性味峻烈的妊娠禁忌药,治疗与安胎并举,“有是故而用是药”,“有病则病受之”,但不宜过剂。“有故无殒”理论对临床疾病治疗的指导作用是通过“辨证”的准确,“论治”的恰当而实现的,同时证明了中医辨证论治的可行性和优越性,突出中医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通过研究“有故无殒”理论为中医临床治疗疑难病尤其是妊娠病和恶性肿瘤的辨证和用药方面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