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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移动应用尤其是微信、Skype等应用的兴起,电信运营商既有的移动数据业务模式受到极大挑战,OTT应用正在抢占运营商传统的语音、短信和彩信业务收入。电信运营商在电信产业链中的控制地位被逐步削弱,在网络支撑和建设上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管道同质化、网络效率低、用户体验差及投资收益失衡等多个方面。电信运营商摆脱这种困境的手段之一即采取精细化运营策略,对不同的应用服务采取差异化收费。与此同时,消费者(电信用户)对新兴的移动应用非常欢迎和追捧,大都反对电信运营商对应用服务进行管控和差异化收费。从政府监管角度看,美国FCC(联邦通信委员会)正在制定网络中立法,中国政府和有关机构也在探讨对内容服务进行收费的合理性。从全球来看,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电信运营商都在加紧实施旨在对应用和内容进行管控的网络基础设施。至此,电信运营网络中立性的争论愈演愈烈。本文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对电信网络中立性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和研究,建立了电信网络中立性研究模型,包括垄断电信网络平台双边市场模型和双寡头竞争电信网络平台的双边市场模型。对垄断电信网络平台的研究,分别基于电信运营商自有业务模式、无约束定价业务模式、差异化定价业务模式和网络中立业务模式,进行了各方收益和社会福利的分析比较并给予综合评价。对双寡头竞争网络平台的网络中立性分析,分别基于不同网络结构(双边单归属、单边多归属和双边多归属)进行比较分析和综合评价。在不同网络结构和不同业务模式网络平台的有关结论和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电信市场发展的具体阶段,分析了电信运营商市场策略,并给予电信监管机构相应的建议。与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创新性的研究:(1)基于双边市场网络外部性理论,建立了电信运营网络中立性的研究模型,包括垄断下的电信运营网络中立性研究模型和双寡头竞争网络平台中立性研究模型。引入了差异化定价机制、无约束定价机制、网络中立定价等多种业务模式并分别建立了数学分析模型。(2)进行了垄断电信运营网络中立性研究。研究和分析了在电信运营商自有业务模式、差异化定价模式、无约束定价模式及网络中立下的各方收益及社会福利,在平台双边用户不同参与比例和不同网络外部性参数下,各种模式下的各方收益和社会福利有不同表现。(3)进行了双寡头竞争平台的网络中立性研究。针对双边用户单归属、双边用户多归属、单边用户多归属等不同网络结构形式,研究和分析了无约束定价模式、差异化定价模式及网络中立定价下的各方收益及社会福利,并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综合评价。对不同网络结构下的网络平台所创造各方收益和社会福利进行对比研究,得到如下综合结论:(1)网络平台收益、社会福利与双边用户数量和双边网络外部性正相关。(2)在内容提供商网络外部性足够大时,各种业务模式下的双边定价策略趋于相同。在手机用户网络外部性足够大时,差异化定价时运营商收益最高,网络中立性定价时平台收益最差,而三种业务模式的社会福利趋于相同。平台双边网络外部性大小接近时,无约束定价时的社会福利高于网络中立性定价的社会福利。(3)竞争网络平台比垄断网络平台可吸引更多双边用户,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福利。(4)手机用户单归属、CP多归属网络结构下平台收益最高,垄断网络平台次之,其次是双边多归属网络平台,双边单归属网络平台最低。(5)双边多归属网络平台社会收益最高,其次为单边多归属平台和单归属平台,垄断网络平台最低。本文对电信监管机构提出以下总体建议:(1)从总体监管政策上来说,电信监管机构需要创造市场环境,鼓励电信运营商发展网络双边用户,提升双边用户的网络效用,从而创造最大的社会福利,电信运营商也同时获得最大收益,从而实现行业的良性发展。(2)从总体社会福利看,竞争网络平台比垄断平台能够吸引更多的双边用户,竞争平台所创造的社会福利也远远高于垄断平台创造的社会福利,所以电信监管机构需要对电信运营网络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3)在竞争网络平台所创造社会福利的比较中,双边多归属平台社会收益最高,其次为单边多归属平台和单归属平台。建议电信管制机构打破电信运营商对双边用户的归属限制,支持手机用户和内容提供商对电信网络实现“自由”、“多归属”接入,支持电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