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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计划由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科技部门发起实施(2010年安徽省加入),旨在解决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需求。上海市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计划(简称“计划”)自200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历史沿革和社会发展等原因,项目的不同实施要素中的不同类别对其实施效果产生的影响不尽相同,这其中包括立项机制、项目类别、资金支持力度、省市参与数量以及项目依托单位等。本论文主要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要素对其实施效果的影响。在参考了国内外同类计划以及对科技项目实施效果影响因素研究的基础上,在研究了“计划”的设立背景、历史沿革后,以项目实施要素作为研究角度,通过Delphi专家调查法、AHP权重分析,构建衡量项目实施效果的科技成果、经济效益、区域影响的三维指标评价体系,采用定性描述和定量研究结合的方式,分析项目实施要素对其实施效果的影响,并结合市场失灵、社会资本、协同和创新等相关理论进行了原因解析。根据研究,项目实施要素对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影响,其中,在立项机制方面,由于协同和创新的作用,协同式机制比独立式机制实施的项目效果更好;在项目类别方面,由于政府部门认识到了市场失灵的问题,因此公共类项目比产业类项目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效果也较为明显;在资金支持方面,由于科研经费具有公共产品的稀缺性,因此相对聚焦和投入较大的项目效果较好;在参与省市数量以及承担单位实施要素方面,由于省市数量和不同单位在社会资本方面的影响,使得参与省市多的项目更能体现效果,而不同性质的承担单位的自身特有的社会资本则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研究最后对“计划”今后的实施要素优化提出了完善合作投入机制、支持相关领域共性需求研发、聚焦重点项目加大资金投入以及对承担单位参与合作模式的优化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已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现有的联席会议协调制度在完善机制建设、聚焦重点项目、寻找共性需求和优化合作模式各方面都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其中,在寻找共性研发需求和优化合作模式方面,三省一市科技部门已着手开展了深入调研和探索性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