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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八年有余。这八年内《劳动合同法》对于我国经济稳步发展、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是基于《劳动合同法》作为调整我国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促使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大幅提高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规章制度的制定逐渐规范等方面为社会稳定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在企业方、劳动者方、研究者,以及学者的社会各界引起了不同的反响。赞同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劳资关系。反对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过多偏袒,进而导致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上升,且也弱化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近期以来,财政部楼继伟部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八年以来实施效果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楼部长认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力度不够,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也降低了,因而不利于提高生产力,进而导致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尹部长认为《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是存有问题,比如说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面,以及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一些学者通过两位部长的表态,甚至要求废除《劳动合同法》。这一切,似乎为《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敲响了前奏。本文系结合文献分析法以及真实案例,分析昆山市中小企业用工现状,进而分析《劳动合同法》对于中小企业的实施的效果评价,并针对性地提出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修法建议。具体来讲,论文共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课题来源、研究背景、意义及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来阐述:第二部分通过文献综述的方式,分析不同学者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和该法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的影响;第三部分阐述《劳动合同法》产生的背景、颁布、调整以及和《劳动法》的关系;第四部分结合真实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对于昆山中小企业的影响: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切实可能的修法建议。本文主要对昆山市中小企业用工现状,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其的影响进行研究与探讨,以提出修法建议,更好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