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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重要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制度和方法,经过在我国三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十分成熟和完善。近年来,随着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等各种区域性的开发活动在全国各地的兴起,传统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也突显出来。
产业集聚区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为我国地方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同时,对当地资源、能源、土地和生态系统造成很大的压力,这是累积影响非常显著的特征。由于传统环境影响评价自身存在的局限性,无法从区域的角度考虑累积影响,因此环境影响评价在研究范围和层次上必须进行扩展,相继出现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而专门的累积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对滞后,是相对较新的课题。
累积影响是环境影响通过在时间和空间上累积导致的环境变化或环境功能损失。累积影响评价是系统分析、预测和评价人类行动对环境产生的累积影响过程,是预防累积影响发生、削弱累积影响危害的有效手段。产业在一定区域内的大规模集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重大、深远、复杂的,常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针对区域开发、生产活动开展累积影响评价对全面、系统剖析区域环境影响特征、研究区域环境影响作用原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论文在整理国内外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界定了累积影响的概念和分类、提出了目前累积影响评价研究存在的问题。探讨了产业集聚累积影响的概念与内涵;提出产业集聚区累积影响评价技术路线为:收集环境质量现状资料,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评价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采用超标法评价声环境质量现状;采用矩阵法、列表清单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累积影响识别;确定累积影响评价研究时间、空间范围;运用承载力分析法、环境容量计算法、土地生态适宜度法等进行累积影响评价,得出累积影响评价结果;累积影响结果分析,采用专家咨询法,从构筑生态产业链的角度,提出削弱产业集聚累积影响的对策与建议。
论文以河南杞县产业集聚区为例,累积影响识别后认为本文研究对象对累积影响较为敏感的环境要素为:大气、地表水和土地。根据调查掌握的产业集聚区环境质量特征及集聚区规划情况,分别对大气、地表水、土地三种环境要素做出了评价,得出累积影响评价结果。认为产业集聚区所带来的累积影响使得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非常有限,应在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中予以高度重视。同时,考虑到产业集聚势必会对区域各种资源带来一定的压力,加之大量污染物的集中排放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从构筑生态产业链的角度对产业集聚区累积影响的削弱进行了初步探讨,有助于实现区域污染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论文为产业集聚区累积影响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经过文中案例的验证,认为本文提出的区域开发累积影响评价技术路线是可行的。并认为开展累积影响研究时,应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周围环境条件、评价工作人员精力以及有能力掌握的资料来确定评价的时间空间范围;累积影响评价的结论应成为区域规划、环境管理和产业发展的依据;针对产业集聚区累积影响的特点,应从构筑三个层次的生态产业链的角度上考虑累积影响的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