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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山东省为中心,以地方政府为主要研究对象,着重探讨了1900-1911年间,在中央政府经济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对地方实业建设的推动,以及对区域经济变迁的影响。
本文探讨地方政府在农业改良、路矿建设以及工商业发展方面的所作所为,从而揭示地方政府在地方实业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及其践行程度。
本文探讨清末山东经济变迁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以及影响其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认为:地方政府对治域内的经济变迁负有组织、管理和推动的责任,而反过来,经济变迁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催生和强化着地方政府的上述经济职能。所有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作用的发挥。这反映了处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地方政府在组织地方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两难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