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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利益是一审诉讼利益在上诉审程序中的继续存在形式,是上诉审法院审查的对象。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当中,民事上诉利益对于上诉审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当事人民事上诉权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当前的民事诉讼立法中,还没有民事上诉利益的具体规定。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民事纠纷主体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实践活动大量涌现,诉讼案件不断增长为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审判压力。与此同时,我国对上诉条件的设定过于宽泛,实际上意味着上诉权是一项普惠的、当然的权利,任何案件都可以因一方当事人递交上诉状而启动二审程序,由此必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任何案件,不论诉讼标的额的大小,不论案情是否复杂,也不论当事人出于何种目的上诉,都有可能会启动二审程序,进而会引发上诉投机,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弥补民事上诉程序设计的缺陷,可以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关于民事上诉利益的制度原理。因此,本文通过介绍民事上诉利益的基本理论和学界的观点分歧,结合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实践现状,分析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体系当中践行民事上诉利益的必要性,并对落实民事上诉利益提出了制度化的设想。第一部分,民事上诉利益的理论问题研究。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民事上诉利益的基本理论,将民事上诉利益与相关概念进行了区分和界定。其次,从民事上诉利益的内涵、性质、识别标准这三个方面对民事上诉利益的相关学术观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第二部分,我国民事上诉利益的立法和实践分析。尽管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稿中曾经存在对于民事上诉利益的些许规定,但是,迄今为止民诉法的历次修改仍然没有对民事上诉利益作出明确具体地规定。在民事司法实践中,我国存在利用民事上诉利益进行要件判断的裁判文书,但由于民事上诉利益制度原理的缺位,导致我国司法审判中对上诉利益的认定不统一。同时,从我国对民事上诉利益进行判断的时间节点来看,也有制度适用异化地风险。第三部分,国外民事上诉利益的立法研究。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均对有民事上诉利益进行要件化判断的制度体现,主要表现为上诉利益额度和上诉许可制度。围绕德国、日本和英国的民事上诉利益相关制度原理,对其进行了立法规范分析和比较,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制度实施现状,形成了一些可供我国分析借鉴的制度启示。第四部分,我国民事上诉利益要件化的制度设想。民事上诉利益标准的确立具有理论基础和制度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标准的确立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对于民事上诉利益作用的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为了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权利,在规定民事上诉利益的同时,有必要增加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附带上诉制度以及优化审查制度,使整个民事上诉程序更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