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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倡导的是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积极参与到国家治理之中,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其责任进一步加重。由于审计资源的局限,政府审计机关要在审计资源非常有限的条件下发挥审计监督全覆盖作用,这对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而言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从我国政府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方法等统计数据来看,政府审计的发展面临巨大的现实难题。本文的研究以政府审计对内部审计资源利用为出发点,解决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实务工作中由于审计资源限制导致审计质量下降的威胁。本文在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以分工理论、资源整合理论、新熊彼特学派创新理论等,作为分析政府审计利用内部审计资源的理论依据。围绕政府审计机关及内部审计发展现状的分析,总结出政府审计机关利用内部审计资源的必要性。然后分析了政府审计机关利用内部审计资源的可行性,再用政府审计机关对NK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案例,析证明了政府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资源利用的必要性以及实务方法的可行性,最后通过案例得出相关启示。本文通过政府审计机关对NK企业的审计案例分析,总结了政府审计对内部审计资源的利用方式和方法。研究结论是:政府审计机关在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前,首先对内部审计人员水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效果进行评估,确定内部审计资源是否可以利用。再以审计方案编制前、审计实施过程等审计流程为路线,对内部审计资源的利用进行分析,总结出四种利用方式:一是审计机关可以直接利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成果;二是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延伸内部审计发现的线索;三是内部审计人员配合政府审计机关工作;四是政府审计机关直接调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论文研究方式是通过案例分析,证明和总结政府审计对内部审计资源的利用是可行的,从本文研究中得出的政府审计机关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结论和具体方法,对政府审计机关的实务工作具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