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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大政府,小社会”的模式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正常要求,应运而生的就是非营利组织,其中社会工作机构作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非营利组织,能够承担政府的部分职能。2011年11月,《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强调要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激励引导非营利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机构是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扶持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降低注册门槛,政府购买服务等,为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行政性任务,工作繁重,压力较大。而社会工作机构在政府的扶持下很多项目需要依附社区开展,原本没有关系的社区和社会工作机构便会发生互动了。本文采用文献回顾,访谈,参与式观察的研究方法,在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下,以广州南京8家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广州南京两地的社会工作机构与社区的互动关系。本文首先研究社会工作机构与社区的社会吸引。二者的互动始于社会吸引。这种吸引在最开始的时候更多的表现形式是社区对于社会工作机构的吸引力,因为社会工作机构需要依托社区开展服务,政府扶持了社会工作机构,它必须做出实际的行动来发展自身,而社区各方面的条件使得社会工作机构希望和社区发生互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机构会非常主动,最开始会采用谦卑的态度,友善的方式使自身变得有吸引力,希望给社区留下好的印象,进而使社区接受自己。当然,对于那些了解社会工作机构的社区来说,社会工作机构同样存在吸引力。这种吸引是相互吸引,在相互吸引的推动下,双方开始发生最开始的试探性的互动。在吸引力的引导下,双方开始发生社会交换的过程。社会交换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本文从所搜集出的资料,得出的结果并不能代表所有的交换形式。首先是社会工作机构的交换形式,社会工作机构会为社区提供新闻稿,参与社区的部分行政性工作,也会主动配合社区的工作,社会工作机构的领导也会走访相关利益方,而且社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定期和社区工作人员互动。而社区的交换形式主要有为社会工作机构提供服务场地及设备支持,主动配合社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有的时候需要帮助社会工作机构解决问题。这些交换形式比较具体。在交换的过程中,双方都会获得报酬,有了报酬,二者发现有利可图,才会进一步的互动,有了更多的接触,二者关系更加紧密。这个过程中,社会报酬和社会交换在很多方面是重合的。例如,社区交换了服务场地,那么社会工作机构的报酬就是开展服务有了服务场地,服务更加便利。双方获得的报酬是平衡的,那么这种报酬对彼此来说,又是更大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会继续促进双方发生互动。产生社会交换,进而获得社会报酬,这是一个循环的互动过程。当然,双方获得的报酬也会产生不平衡,这样的话就会产生互动困境,例如社区过分的干预社会工作机构的工作,社区对于社会工作机构的不认可,社区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造成双方互动障碍等。要促进社会工作机构与社区的良性互动关系,本文认为需要政府,社区,以及社会工作机构三方的共同努力。社会工作机构需要引进专业的人才,拓宽自身链接资金的能力,以社区需求为出发点,结合自身的工作,有效整合资源。社区需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明确自己的职责。政府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保障社会工作机构的社会地位,需要在资金上更好的支持社会工作机构。除此之外,社会工作机构与社区在互动过程中应当彼此信任,多多沟通,多多分享,这对于二者的良性互动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