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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召开以后,在政府机构存在着不断的自我扩张、膨胀以及机构设置不科学、行政效率低下影响当今政府治理的背景下,行政体制改革自然而然地成了2014年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本文以“社会治理”、“服务型政府”作为理论参考,通过借鉴国内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例举温州市鹿城区2014年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践:以政府为主导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调整优化结构,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整合对职能相近或相似、工作量不大和职责交叉重复的机构,解决分工过细和力量分散等问题;严格把握机构编制、缩小政府规模,努力减少人多事少的现象,降低了行政的成本,用更多财力来改善社会民生;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创造活力通过政府“四单一网”梳理工作,理顺职责关系,并逐步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以综合治理整合行政执法体系,即合理划分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主体,尝试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机制相对集中执法权,建立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综合性行政执法体制。 并通过实践探索突出体现了行政体制改革中急需要完善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行政体制改革的建议。不论是治理手段规范化还是治理主体向多元化发展,都强调仅仅依靠政府,是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质量和公共高品质的需求,治理的主体需要多元化是大势所趋,而政府就应该是“社会共同治理”型政府,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做好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只把应该交由政府管理的各项事务管理到位,从各方制度上更加全面完善地阐释供求市场关系在社会资源分配中的主导地位,下放社会更多的管理权及自主权,保证国民经济的有序、快速、健康发展。最后提出完善约束机制、加强法治建设,减少政府部门存在的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解决部门之间利益的争夺而对改革产生的制约性影响等方面,突出倡导民主价值,强调政府和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让人民群众有利于更好发挥主人翁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当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永远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不断地探索与实践,行政体制改革能否适应当今社会,能否将社会治理地稳定、健康、有序,只有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时俱进,将改革坚持不懈的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