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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下,往往有很多公司股东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通常都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这就容易导致公司内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掌握着经营管理权,在公司内部具有信息优势,而中小股东在公司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这就导致他们的股东知情权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因此,知情权受到侵犯的往往都是中小股东。对于股东来说,他们的知情权是一项最基础的股东权利,股东在充分行使其对于公司的知情权的条件下,就可以掌握公司的相关信息,才有可能保障股东对于公司的投资利益不受侵害,这就说明,股东对于其知情权的行使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如果股东不能有效实现其对于公司的知情权,股东的其他合法权益也就更加难以实现。目前很多国家都在立法上确立了完善的股东知情权制度,试图在法律上更好地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我国的《公司法》对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虽然也在不断地完善之中,但在立法上仍旧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譬如法律对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条件及程序等方面的规定都存在着在实践中难以操作的问题。股东的知情权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和实现,而公司的中小股东往往就是知情权受侵害的最大受害者。如果中小股东要实现和维护自己的知情权,进而维护他们对于公司的合法权益,首先就要依靠法律这一最可靠的手段。因此,要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知情权,首先要认识到我国现行法律的缺陷和不足,然后在立法上作出相应的改善,为股东知情权的实现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本文从股东知情权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入手,将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本视角,拟通过分析我国股东知情权现行法律制度的不足,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制度提出改善的建议。期望通过对我国股东知情权法律完善的探讨能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在文章的第一部分中,笔者在提出股东知情权这一基本概念之后对股东知情权的具体含义和内容作出了适当的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股东知情权对于中小股东的意义,将有限责任公司所具有的特殊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知情权更容易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以此来证实中小股东知情权保护的必要性所在。第一部分的内容作为基础理论,是文章整体内容的铺垫。在文章的第二部分中,笔者分析了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以相关法条作为适当的补充和引证。观察我国现阶段股东知情权在实践中的行使状况,可以发现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知情权在实践中很难得以实现,在此,将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列举了出来。在上述基础上,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制度的缺陷与不足作出了深入的思考。在本部分中对于我国现行制度进行认识的内容,也与笔者在后文中所提出的对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知情权制度的完善建议相契合。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中,主要内容是关于如何在立法上完善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制度。笔者在该部分中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制度作出了较为深刻的思考,而这种思考的过程也伴随着对国外相关制度的参阅。在对我国股东知情权制度作出充分认识后,针对完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法律制度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尽量做到对于我国立法提出的建议要符合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以求能够对我国立法的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