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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将激励分为货币激励和非货币激励,其中非货币激励包括物质激励、在职消费、控制权激励等。一方面,理论和文献认为货币具有激励作用。有货币激励好于没有货币激励,金额大的货币激励好于金额小的货币激励,价值相等的货币激励与非货币激励的激励作用相同。另一方面,部分理论和文献认为货币激励具有次优性。在特定情况下,货币激励反而会降低人们的行为绩效,相同金额的货币激励不如等价值的物质激励作用好。动机挤出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受到外部动机与内部动机的影响。货币激励作为一种外部动机,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降低人的内部动机。如果人们通过行善或者履行社会义务来取得满足,那么额外给予货币激励将会降低人们助人为乐的效用,其行为的绩效也会受到负面影响。此外,金额的大小也会影响货币激励作用的发挥,小额激励与大额激励之间的作用有所区别。在街头的问卷调查中,人们更愿意选择价值1元的纪念品,而不是1元现金。虽然货币激励的支配自主权更大,但非货币激励相比货币激励有时更加具有优势,例如当非货币激励具有纪念价值时等。因此,货币激励和非货币激励两种激励方式在实践和研究中都得到运用和讨论,但现有研究在部分方面还存在不一致的结论。公平理论认为组织公平包括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四种类型。其中,分配公平是人们对工作结果和资源分配公平性的感受,强调对结果的感知。程序公平是指产生结果的过程是公平的。当个体能够同时控制过程和结果时,其满意度最高。如果个体只能控制过程和结果中的一个,那么控制过程时的满意程度要高于控制结果时的满意程度。公平感能够提升行为绩效。公平理论认为,分配公平有助于提高个体对组织的认同,进而提高绩效产出;在面对不公平的结果,只要产生结果的程序是公平的,那么个体也会做出对组织有利的行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家和社会都对科技创新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充分阐释了科技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科技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纵观人类发展历史,科技创新一直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在激烈复杂的国际竞争面前,科技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党的十九大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出现“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新发展理念中,创新发展居于首要的位置。在此背景下,国家不断加大对科学研究的经费投入力度。2019年,我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2143亿元,比上年增加2465亿元,增长12.5%。其中,基础研究经费1335亿元,比上年增长22.5%。但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并不只是增加经费总量的投入就可以,还需要重视和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结构。在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过程中,如何有效发挥投入资金的作用,如何有效激励广大科研人员,产出高质高效的创新成果,是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资助基础研究的主要渠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长期以来,科学基金经费占全国基础研究经费的1/4,占中央财政基础研究经费的1/2。截止2020年底,科学基金累计资助各类项目60余万项,资助金额超过3000亿元,产出了众多优秀成果,培养了大批科技人才。2014年以来,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党和国家陆续出台多个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政策文件,推动开启新一轮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2015年,科学基金与财政部联合修订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进行全面管理改革。其中,设立间接费用和下放预算调整权限管理改革是最重要的两项。间接费用包含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绩效支出直接发放给科研人员。间接费用绩效支出是给科研人员的一种货币激励。在2015年以前,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后,科学基金陆续下放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调整权限,并在2016-2019年进一步放开。截至目前,除设备费总额增加以外,科学基金所有直接费用科目的预算调整权全部下放给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下放预算调整权以后,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大大增加。下放预算调整权是给科研人员的一种控制权非货币激励。本文借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间接费用和下放预算调整权两项经费管理改革的外生政策冲击,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内部2012-2019年度结题项目大样本数据,以及手工收集到的562家项目承担单位间接费用分配比例数据,通过系统的数据统计分析,结合管理实践,采用DID双重差分方法,实证研究间接费用货币激励、下放预算调整权非货币激励对科研项目创新绩效的影响。本文共包含六个章节: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等。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重点介绍激励理论、公平理论等理论基础,以及对货币激励、非货币激励、分配公平、程序公平等国内外文献进行综述。第三章是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背景和数据分析,系统梳理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改革的制度背景,介绍科学基金设立间接费用和下放预算调整权改革内容,对科学基金项目数据进行系统统计分析。第四章是货币激励对科研创新绩效的影响,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2-2019年结题项目数据,采用DID双重差分方法,实证研究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对科研创新绩效的影响。第五章是非货币激励对科研创新绩效的影响,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2-2019年结题项目数据,采用DID双重差分方法,实证研究下放预算调整权非货币激励对科研创新绩效的影响。第六章是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和未来展望。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间接费用政策对科研项目创新绩效有显著的促进影响,货币激励作用存在。下放预算调整权政策对科研项目创新绩效有显著的促进影响,非货币激励作用存在。但是,间接费用货币激励、下放预算调整权非货币激励对科研创新绩效的影响,在不同科研人员、资助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之间存在差异。具体来说,根据分组检验结果发现,年龄低的科研人员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影响更加显著,年龄高的科研人员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作用更加显著;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和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效果都更加显著;首次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间接费用货币激励更显著,非首次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更显著;资助金额小的项目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影响更加显著,资助金额大的项目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影响更大;项目执行期短的项目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影响更显著,项目执行期长的项目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作用更显著;人才类项目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影响更加显著,研究类项目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作用更大;中西部地区的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影响更显著,东部地区的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作用更显著;高等院校的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影响更显著,并且在整体上的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影响更大,其他单位在论文上的非货币激励影响更大;规模小的单位间接费用货币激励影响更加显著,规模大的单位在整体上预算调整非货币激励作用更显著,规模小的单位在论文上的非货币激励作用更大。此外,研究还发现,间接费用比例越高,金额越大,货币激励作用越大,科研创新绩效越好;预算调整比例越高,经费使用自主权越大,非货币激励作用越大,项目创新绩效越好;结余资金比例越高,资金使用效率越低,项目创新绩效越不好。根据数据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一是进一步研究提高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二是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三是引导项目承担单位赋予科研人员充分的预算调整自主权。四是加强结余资金管理,降低结余资金比例。五是有针对性的使用货币激励与非货币激励,完善经费管理政策。以上政策建议中的一部分已经得到采纳,被应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后续改革中。本文将激励理论、公平理论与国家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结合起来,借鉴货币激励、非货币激励相关研究,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政策改革的外生冲击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2-2019年结题项目独特数据,系统地研究了财务管理政策、激励方式对科研人员创新行为和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弥补了现有研究中货币激励、非货币激励主要以实验调查方式开展研究的不足。此外,研究还将激励进行细分,深入研究货币激励、非货币激励两种激励方式的作用机制和效果,深入研究不同激励对象的激励方式作用差异。从理论方面,研究可以扩展激励理论相关研究内容,从企业财务管控方面找到了影响创新的新因素,丰富了激励和创新的研究文献。研究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对创新行为和绩效的影响,丰富了公平理论经济后果的研究文献。更重要的是,从实践方面,研究首次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据研究创新话题,研究结果回答了间接费用和下放预算调整权政策对科研行为和创新绩效是否具有激励促进作用的重要问题,研究结论为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政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