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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2015年河北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5978.9亿元,占全国农林牧渔总产值的5.58%,位列第五,仅次于山东、河南、江苏和四川。同时河北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占京津冀三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87.7%.同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421.7元,河北省人均纯收入仅为11050.5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71元,北京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则为20569.0元,天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8482元。因此,如何提高河北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仅对河北省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对京津冀三地农业协同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形势下,河北省农民收入问题不仅是“三农”问题之一,而且和国际社会经济有密切联系。因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的形势下,以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动研究农民收入问题,这正是本文的研究视角。从总体上来,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在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农民收入的来源发生了变化,即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按收入来源分,农民收入可分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各个部分收入增长的幅度不尽相同,其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也相差悬殊。本论文在研究农民收入来源结构的变化,进而确定河北省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以便为政府制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民增收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和建议。本文在对农民增收相关的理论成果和方法进行回顾和简单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河北省农民收入的时序变动趋势的分析,进而对河北与周边地区,北京及天津两地的对比,从总体上研究河北省农民收入的变动。为更加具体研究河北省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本文在规范研究影响河北省农村居民收入的各个结构,即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整理河北省下的11个地级市(包括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和衡水)的收入相关数据,对影响河北省农村居民收入的因素从省级层面和地级市层面进行了实证研究,找出了各个部分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来提高河北省农民收入的主要对策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发挥河北省地区优势,促进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二是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四是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农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