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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语言和文化的不断进步,同一作品往往有多个不同特点和风格的译本出现。传统翻译理论把“忠实”和“对等”作为评价译作的标准,视翻译为语言间的转换活动。但是,翻译活动总会受到社会、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某种程度上来说,把这两个原则作为翻译批评的标准不够科学、也不够客观。基于传统语言学翻译理论在解决翻译问题时所呈现的弊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目的论于20世纪70年代应运而生。它视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人类行为,强调译者应根据译文的预期目的来决定翻译过程中的各种选择。这一理论的出现,使得翻译开始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也使得翻译批评不再拘泥于传统的“直译”和“意译”,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多样化选择提供了合理的解释,也让译文评价的标准变得更为客观。本文以目的论为出发点,研究《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两个中译本各自的翻译目的是怎样实现的,并对它们在忠实性、语言风格以及翻译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对比研究,力图对其作出宏观、公正的评价,并总结翻译经验,深化对翻译的认识,为今后的翻译研究提供借鉴。总体来说,就共同点而言,林纾译本《黑奴吁天录》与黄继忠译本《汤姆大伯的小屋》都达到了各自预定的翻译目的,满足了特定历史时期的需要。就不同点来说,林纾的文言译本简洁、生动,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应,但是漏译和误译颇多;黄继忠的白话文译本通俗易懂且又相对忠实于原文本,符合当代翻译研究的要求,但是却不够紧凑、简练。最后,本论文指出,建立在译者目的和译作所产生的实际社会效果基础之上的译作评价才是比较科学、比较公正的。总的来说,目的论虽然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自由选择提供了理论支持,有利于译者创新思维的培养,并能避免一些死译和硬译的出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过度的自由难免会导致一些乱译和误译的出现。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要合理地把握好这个自由的“度”。只有这样,才能提供可接受性高、质量上乘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