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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人类的普世价值追求。在西方文化中,公正理念一般视为从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的讨论开始,经近代的“自然权利”学说和功利主义发展,承新自由主义,接社群主义批判而汇聚成当代自由主义体系。中国传统正义观本质上是一种个体伦理正义观。中国古代正义观缺乏制度正义,等级思想浓厚。从政治学意义上讲,社会公正就是人们对一个社会由政治博弈所决定的规则和这种规则运行结果的基本满意。公正作为一种精神理念具有普世意义,其核心就在于把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自由和解放以及人的全面发展视为根本。社会公正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它的产生源于政治博弈所决定的法权结构。中国政府以威权主义政治理念推行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官商勾结使得国家经济结构畸形,社会资源分配严重不公。政府对社会保障责任的推卸加剧了底层的困境。公正的沦丧解构了社会基础秩序,信仰危机加剧社会信任危机。政府推行的“核心价值观体系”,违背常识,设计粗糙,在日]常生活世界,它毫不关心个体的现实处境和心理感受。“二代”现象层出不穷,社会流动困难,阶层“板结”倾向严重,优势行业和权力部门的职位获取呈现自体循环的血缘近亲倾向,官僚队伍素质下滑。改革成果既得利益化,利益集团挟持改革议程,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却又举步维艰,改革失去了共识。改革最初小心翼翼绕开的所有难题如今冰冷冷的横亘在国人面前。中国社会公正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在于公民制度化权利的缺失。其主要原因为:国共两党在“政党”与“国家”关系上非常规的历史倒置形成了中国的“党国体制”,这种体制强化“党”权,排斥“民”权。“党国体制”制度既不能合法的解决党际间的权力竞争,也不能形成科学的国家发展决策,制度失败导致内战殃国,发展贻误。民权不彰和弱者缺场的决策机制产生了二十世纪世界上最严酷的“城乡二元化”社会管制方式,国家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榨取剩余”,户籍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迁徙自由,贫困在代际之间传承。在“国有产权”下,代理人在行使权力时并没有承担对等的责任,“所有人虚置”造成监督缺失引发代理人的自利行为而导致巨大的“内部代理人”道德风险。经济领域代理人全程主导的公权让渡演变成一场过瓜分国有资产的饕餮盛宴。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是中国社会实现社会公正的根本途径。基于现实国情,我们当秉持以人为本和理性精神的价值取向,建立深层启蒙机制,从观念上完成民族心灵的重生和政治文化的再造。在制度设计上转换中国社会传统的人性视角,紧盯人性之“恶”,以“无赖假设”为制度预设,扎紧“篱笆”。努力祛除“司法政治化”,以司法独立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正义。以民主制度构筑国家政治程序合法性,避免政治系统崩溃增加社会苦难而恶化社会公正境况,以宪政制约国家权力,保障社会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