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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区作为湛江市的中心区,共有41条城中村。多年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体制改革落后等诸多因为,赤坎区在城中村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比较滞后。为更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赤坎区开展了城中村改造。近几年来,湛江市政府提出了“建设老百姓城市”理念,依据此理念,赤坎区政府开展了城中村的系统性改造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些成效与湛江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仍有很大距离,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因为是政府没能采取相应有效的决策措施来协调好其中涉及的多元利益关系。
赤坎城中村改造的过程是一个多元利益博弈的过程。城中村改造涉及政府、业主与改造单位三方利益,其过程主要是政府(主要是指赤坎区政府,当然也指市政府和赤坎区相应的街道办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与村民(业主)和开发商(改造单位)相互之间实现各自利益的过程。调节村民、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达到利益均衡,实现利益“三赢”,是城中村改造成功的难点和关键点。这要求做到村民生活满意、环境优化、基本权益有保障,还要做到开发商在招商引资中有合理回报,最后是实现政府的目的: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文以赤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践为例,对其改造中涉及的利益格局及利益关系进行分析,认为城中村改造的关键问题是各方的利益分配与协调,政府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改造中切实履行好决策责任,注重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协调渠道的构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特别是政府官员、村民、市民和开发商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改造的积极性。本文的创新点是将政府决策理论结合赤坎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践,通过分析政府在此项工作中的各种决策行为,提出并论证了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决策观。文章总结了赤坎区城中村改造的成效与不足,特别是历史上政府处理多元利益关系上走弯路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参考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在城中村改造决策中处置多元利益关系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其决策的共性,最后,提出并依据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决策观,对今后在城中村改造中如何处理多元利益关系提出了一些建议方案,主要包括政府应如何提高决策主体的道德素质,如何促进城中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建立政府、村民、开发商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