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对于保护公民私人财产,防止国家滥用征收权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公共利益的定义规定不仅不明确,而且认定程序上也存在不公平的作法;通过深入分析公共利益的理论基础与内涵,提出公共利益的四个特征。在公共利益的认定中应当严格区分其与私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不同,才能保证准确的界定公共利益。城市土地与房屋的征收征用制度一直以来适用我国旧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当前我国法律又缺少统一的征收征用制度,法律上应当加强对征收征用的立法定义,明确二者的区别及其适用范围,严格限定只能以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