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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它为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由于矿产资源的稀缺性和现代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性、更大的矿产资源需求性,再加上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向能源和矿产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期,在全面建成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特别是随着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矿产资源的需求总量将继续上升。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需要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税收流失和相应的资本流出等,这些决定了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为:规划的编制以及批准,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本文针对湘西自治州矿产开发管理中整合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循序渐进,根据利益的关联性,系统合理地进行政府分工和划分市场的边界,在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实现适者生存。本文结合湘西自治州实际情况,通过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的深入理解,以及对政府主导的基本理论对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问题和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研究,这些问题和对策具有相应的代表性意义,对于完善中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政府应起到作用具有借鉴意义。本文研究内容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及政府作用相关理论阐释,同时对政府的主导模式理论的进行探析。第二部分主要是研究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面临的形势及问题的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调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政府主导作用的思考,并分析了主导作用存在的瓶颈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作用的方法。通过上述研究目标确定和研究内容拟解决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政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希望能够对完善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起到应有的作用带来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的特色之处在于理论联系实践、实践检验理论的哲学方法的应用上,将政府在矿产资源管理职能的实际发挥与公共管理理论、公共行政理论等结合起来,以验证这些理论的实践可行性。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比较政府与市场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管理中的利弊,进而证明以政府为主导的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具有明显的优势,并通过政府主导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给中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