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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创业板成立以来,由于内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股权激励成为管理层谋福利的工具。这种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本文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对于改善内部治理,抑制管理层自利行为,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相关关系的文献进行梳理。其次,结合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与盈余管理动机,将股权激励计划分为授权阶段与行权阶段;并根据理论分析提出了两类研究假设。再次,利用单样本T检验和配对样本T检验的方法对样本进行了检验,验证了管理层在不同阶段有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行为;使用多元回归的分析方法验证了不同阶段股权激励强度与盈余管理程度之间的关系。最后,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与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负向盈余管理行为;股权激励计划行权阶段,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正向盈余管理行为。这说明股权激励计划不同阶段管理层目的不同导致了其盈余管理行为的差异性。第二,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强度与盈余管理程度存在负相关关系;而股权激励计划行权阶段,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强度与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在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同阶段,股权激励强度越大,则盈余管理程度受到的影响越大。第三,创业板上市公司管理层存在为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导致股权激励效果弱化。本文的政策建议如下:第一,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和水平。第二,适度加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层管理者进行股权激励,同时制定多种激励方式。第三,健全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对管理层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第四,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同时相关部门需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加强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