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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老有所养”已成为民生改善的重要目标之一。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型互动化养老服务模式,契合了老年人的思想观念与养老意愿,已逐渐成为老年人养老的理想选择。但在人口居住分散、公共养老资源相对匮乏、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的农村社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也是亟待深入研究的理论课题。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社区和家庭各具优势,但又存在一定的局限。因此,本研究以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为研究对象,旨在分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推动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持续发展。首先,本研究以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指导,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客体、内容、方式和供给机制等方面分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界定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是由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社区、家庭等多元供给主体,通过机构养老服务外溢式、家庭养老院式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式等不同供给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和社会参与等服务。因此,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是一个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与递送系统,需要明确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社区、家庭等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职能分工。其次,伴随着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逐步完善,根据辽宁省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资源的不同,本研究将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阶段分为萌芽期、形成期和发展期三个历史阶段,也体现了辽宁省农村养老服务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延伸,由服务机构化向服务社区化转变的历史时期。再次,本研究基于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状况的调研数据,综合运用访谈法、参与式观察法、问卷调查法和计量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测算了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水平、需求强度与需求意愿以及供给水平、供给强度和供给效益,分析得出,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服务设施覆盖率低,服务供给的有限性与需求的多样性不匹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缺乏高度协同等突出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发育不成熟、多元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协同供给能力不足等。为此,文章提出完善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对策建议,即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主体,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保障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进而实现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总之,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新型的互动化养老保障模式,辽宁省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应以需求强度为依据实施精准供给,需要大力培育多元供给主体,构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多元协同供给机制,是提升辽宁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的关键,最终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