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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至上是现代宪政以及各种法律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现代法律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民权利。透过中国宪政历程,认真剖析公民权利理论在中国的形成与实践,就会发现这一理论的形成与实践过程并不顺利,始终伴随着坎坷与阻力,甚至充满着血与火的斗争。从公民权利的实践来看,自始就伴随着与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激烈斗争,残酷的历史教训使中国人民认识到,要取得权利与自由,就必须推翻封建专制,摧毁帝国主义的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这一艰巨任务历史的落在了资产阶级身上,然而,中国资产阶级由于其特性,自身无法走上自由发展的道路并赋予中国人民真正的权利和自由。“十月革命”的炮声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从此,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争取权利与自由的新阶段。历史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将实现人民权利与自由作为自己的伟大使命。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用事实践行着自己的诺言,推动了中国公民权利实践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权利实践从此一帆风顺。由于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公民权利的保障在新中国的宪政实践中有时变的依然十分艰难,甚至在长时间里,出现了谈“人权”而色变的局面。当然,这种现象只能是暂时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04年终于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公民权利的实践由此步入了辉煌的历史时期。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由于受中国特殊社会条件的影响,对于公民权利理论尤其是中国宪政条件下权利理论的研究一直处于较低层次,权利理论相对于其实践而言仍然显得滞后,而且对世界人权理论的借鉴仍然不够充分。通过回顾我国宪政建设的历史,探求历史的轨迹,以求能够从中得到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完善我国公民权利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寻找发展公民权利理论的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