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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暖造成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深远,触及到农业和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英国政府2006年10月发布的《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认为,气候变化的经济代价堪比一场世界大战的经济损失。为了不至于造成相当于全球GDP5%-20%的损失,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至少要减排30%的温室气体,2050年前更要进一步减至70%-80%。
作为耗能大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名列前茅。1990-2004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净增8.23亿吨,占世界同期增加量的27%。来自国内外的压力加上自身的责任感,中国在“十二五”即将开始的时候选择在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之间做出更好的安排:未来五年间,中国将不再以单一的GDP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更加重视民生、环境,更加重视效率和综合实力,“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而且“十二五”规划中,将具体分解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作为遏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参与者,中国至今已与97个国家签署了103个环保方面的协议,广泛参与环保科研、技术、政策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200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报告,指出建筑领域耗能占到世界能源消耗的30%-40%,全球建筑领域可以减少18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这相当于《京都议定书》预定减排量的三倍。由此,全球的建筑节能意识被全面调动起来,中国的建筑节能发展步伐也开始加快。2007年10月,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于2008年4月开始执行。在立法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建筑节能执行获得很大提高,在既有建筑改造(尤其是供热计量改造)、新建住房的达标率、太阳能技术的应用等各方面都有了突破性进展。但同时,我国未来建筑节能潜力还很大。有关方面预测,2020年以后,建筑耗能将超过我国终端能耗的1/3,而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55%以上,住宅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
我国发展低碳建筑潜力巨大,同时也面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巨大压力。产业定位低,低碳发展的意识淡薄、新型环保建材发展受限、发展商(改造方)动力不足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不力等原因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节能未来的发展。
为此,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本文提出我国未来低碳建筑发展要切实加强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以建设低碳城市的角度来建设低碳建筑,政府主导,将低碳建筑发展纳入低碳城市发展系统。也就是说,低碳建筑的发展不是独立的,单一的,一定是融合在整个低碳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与低碳城市系统中其他部分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的。发展低碳建筑,重点不是使用多少低碳技术,用多少低碳材料,达到怎样的低碳指标,更重要的是有低碳的开发理念,即考量整体能源的有效利用,比如怎样平衡人们的生活、工作地点来回穿梭的矛盾。
其次,实行低碳住宅产业化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运作水平,促进低碳建筑的实现。建议政府加强基础研究,尽快建立一套低碳产业化住宅的“通用体系”,对产业链上的各种产品都进行归类,规范。抓住“十二五”期间大量保障房推出的机会,在联合了开发企业后,安排一定面积的项目用于低碳住宅产业化试点。
再次,对新建筑加强规范的同时,注重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对于既有建筑,要规范和提高节能要求,细化具体标准,从而使建筑节能单位有规可依。要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地方实现节能效果。实行绩效制,把对节能改造的成果也计入地方考核,层层安排,从而促进上行下效,保证建筑节能的落实。对既有建筑改造资金要有激励机制,要关注普通收入者的改造成本,降低节能改造使用的技术、产品和设施的成本。普及节能意识,明确给产权人投资回报年限,调动其节能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