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90年代末“法与金融”学派的研究成果,使人们逐渐意识到法律制度在公司治理与金融市场发展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新兴及转轨时期,各项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加之监管和执行不力,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屡屡受损。在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媒体监督成为中小投资者获取企业内部信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公司绩效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本文从投资者法律保护、媒体监督这两种重要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入手,探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机理,以期能够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改善上市公司行为,提升企业价值,维护股东的切实利益。本文在国内外学者对公司绩效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结合当前研究现状和理论分析,从企业外部治理机制视角出发,探讨了投资者法律保护、媒体监督影响公司绩效的不同作用机理以及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媒体监督两者之间的互补和替代关系,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然后选取我国沪深两市A股2012--2014年因企业或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被证监会惩罚的464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变量定义,建立计量模型,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进而回归分析检验投资者法律保护、媒体监督对公司绩效的作用,并引入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媒体监督的交互项,来明确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媒体监督两者之间的互补或替代关系。实证结果表明:(1)投资者的法律保护程度越高,公司绩效越好;(2)随着媒体监督程度的增强,企业的短期绩效会有所下降;但是从长远来看,媒体监督对公司绩效具有改善甚至提升作用;(3)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媒体监督作为两种重要的外部公司治理机制都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价值的提升,两者之间存在着互相替代的关系。本文的研究创新与贡献在于:(1)从研究领域来看。目前,国内外对企业绩效的研究已渐趋成熟,并且已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但是鲜有从投资者法律保护和媒体监督两个公司外部治理因素来综合研究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在回顾和总结前人文献的基础上,综合研究两者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拓宽了外部治理机制作用于公司绩效的研究视野。(2)从研究视角来看。媒体监督作为法律监管之外的又一种监督机制,与法律机制形成了替代关系。本文选取媒体监督作为一个变量,为非正式制度在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3)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媒体监督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重要的外部公司治理机制,其核心都是防止内部人对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侵害。较强的媒体监督能力起到了弥补投资者法律保护不足的作用,它与投资者法律保护机制相辅相成,交替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在投资者法律保护力度不强的地区,增强媒体的信息传播与监督作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也为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媒体监督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否具有“鲶鱼效应”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