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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布一号文件来强调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注重农村金融改革以促进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但农村金融发展遭受现实困境: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功能严重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不全,合作性金融机构由于自身设置缺陷而无法满足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使大量的农户金融需求无法得到有效的满足。农村不同经济主体呈现出来的金融需求多样性,决定了不能由单一的金融机构占有农村金融市场。本文试图从共生的角度探讨不同类型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作用与结合的相关问题,对农村正规性金融机构共生发展做深入研究。首先以生物学的共生理论为起点,应用生物共生理论对农村金融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从共生的角度重新理解,明晰了农村金融机构共生的三要素,即共生环境、共生单元与共生模式,确立了农村金融机构共生的条件。通过对农村金融机构共生现况分析可知,尽管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着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多种金融共生单元,但农村金融市场建设进程缓慢,法律法规不完善,竞争环境紊乱,彼此之间职能不明而表现出竞争而非合作的关系,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共生组织体系。而在共生体系下,资源配置将更加高效,机构发展也将更加有序和均衡,这对农村经济发展意义深远。在理论与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机构成长与生物种群生长特征的类似性,均要经历一个产生、发展和稳定共生演化过程,本文采用logistic基础模型,拟合出作为农村正规性金融机构代表的三大农村金融机构生长曲线,简化出三者之间的共生模式。从三者在logistic生长曲线演化路径来看,三者都还处在生长曲线的第一阶段,下一阶段各金融机构将迈入加速度为正急速增长的成长期。在市场初期,三大金融机构彼此之间具有不同功能的共生贡献度,农业发展银行借助其低成本的融资优势形成的市场拓荒作用,而其他金融机构在区域与功能上与农业发展银行支农效果互补,从而形成了连续的非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三大金融机构信贷规模还远远没有达到支农规模的最优化,各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的优惠政策和税收补贴,农村金融机构的共生模式并不稳定,急需深化自身改革扩充业务量来提高支农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