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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明标准一直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重大问题,其中关于定罪的证明标准更是研究的核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分别将其刑事定罪证明标准表述为“排除合理怀疑”与“内心确信”,而我国长期以来则一直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定罪证明标准,该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如理想化、模糊化等问题,不利于法官具体操作,甚至引发了一系列的冤假错案。为了解决该证明标准在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国在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引入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刑事证明标准的一部分,使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取得了实质性的发展。但是我国司法人员对于主观性证明标准的适用比较陌生,且“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长期应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环境中,也不宜将其在国外的适用方法与具体内涵完全移植于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所以,对于现行的新刑事证明标准,应当结合我国的理论体系与司法背景进行本土化的理解与适用,与我国原本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进行相互融合与完善。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刑事证明标准的基本理论。本章主要对证明标准的概念进行了探讨,认为应当区分证明标准、证明要求与证明目的等术语,对其进行精细化定义。同时,就证明标准的两种主要学说——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展开了讨论与比较,明确了证明标准的两种价值基础。本章还阐述了国外两大法系刑事定罪证明标准的发展与内涵,以便为我国刑事定罪证明标准的分析与改进提供一些参考。第二章,我国的刑事定罪证明标准。本章详细阐述了我国原本刑事定罪证明标准的特点与缺陷,如证明标准过于严格导致不易实现,过于强调客观层面的要求,忽略了法官内心的评价等等,揭示了“排除合理怀疑”在我国入法的现实背景。同时,对现行的刑事定罪证明标准进行了详细的探究,分析了我国现行刑事定罪证明标准的价值基础、“排除合理怀疑”在我国现行证明标准中的定位以及“排除合理怀疑”与“证据确实、充分”之间的关系。最后,总结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疑罪”的处理与裁判,并结合相关法律与具体案例对证明标准进行论述。第三章,刑事定罪证明标准的发展方向。本章着重论述了我国现行刑事定罪证明标准在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具体内涵不清、证明标准粗放、证据规则缺陷等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应当明确证明标准内涵、确立证明标准层次性、加强外部保障以及健全证据规则等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