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严重不对称,《预算法》又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融资渠道单一。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突破国家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法律障碍,各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陆续出现。而某省1也是在这种背景和形势下,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陆续成立了12家面向不同领域、不同职能定位的省级融资平台公司,本文即以其中的某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从该公司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分析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所普遍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问题,从而提出针对这些风险和问题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和建议。文章的第一部分首先从案例出发,介绍了某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揭示出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从特殊到一般,从而引出本文的主要研究问题。文章的第二部分依次阐述了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背景情况、定义、特点以及产生的原因、基本现状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文章的第三部分进一步揭示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运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问题:从《担保法》的角度看,地方政府所出具的贷款担保面临着现实的法律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身往往没有突出的主营业务和充足的固定资产,存在极大的偿付风险;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存在一定的信用评估风险和贷后管理困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所借贷的资金通常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项目等方面,所需资金量较大,建设周期长,所贷资金的使用周期也较长,因而商业银行存在极大的流动性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设立门槛低,资质先天不足;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与其所属的地方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的界限并不清晰,政企不分,责任主体模糊不清。通过对文章中所列风险和问题的归纳分析,结合所举案例,准确认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相关背景及运行机制,全面掌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现状,揭示出各种潜在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文章的第四部分针对所发现的风险和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可行性措施和建议:加快立法进度,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财税体制,平衡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尽快建立并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拓宽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严格融资平台公司的准入管理;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运行管理;商业银行要加强对融资平台类贷款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这六条措施和建议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针对不同的方面提出,构成了一个完整全面的防范控制方案,对于推动我国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和长远发展,完善我国的财税体制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推进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