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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管团队特征成为学者研究的一个重点和热点议题。学者对高管团队特征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研究高管团队特征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二是研究高管团队特征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国内外对高管团队特征的研究文献非常丰富。随着女性高管比例的攀升,对高管团队的研究最近分化出一个新的研究方向,研究女性高管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公司中女性高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现状是大部分国内上市公司中,女性高管在公司高管团队中还处于一个很低的比例水平。这一现状不会延续太久,英国、挪威和瑞典等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公司高管团队中女性高管的比例问题,有些国家甚至计划出台相关法规规定女性高管的最低比例,这对增加上市公司中女性高管的比例有重要意义。对女性高管比例的重视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伦理要求,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高管参与公司治理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董事会性别多样化给企业带来积极的正效应。所以,研究女性高管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上市公司接连不断的违规行为,不仅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秩序,给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证监会和相关国家监管部门也在不断研究如何有效的防范和减缓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学者认为上市公司违规与公司治理息息相关,为此进行了一系列公司治理与企业违规的研究。笔者认为,尽管上市公司违规离不开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但是无论是违规主体还是公司治理的主体,归根结底都是要回归到研究上市公司的高管。国内外对上市公司高管与企业违规的研究文献非常稀少,从女性高管的视角研究公司治理违规行为的文献更是凤毛麟角,鉴于女性高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凸显和公司治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后果,本文试图从女性高管视角研究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研究公司治理与违规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这一研究目的,本文试图从两个层次对女性高管与企业违规行为进行研究,首先进行女性高管与企业违规的关系研究,以验证女性高管确实能够降低企业的违规行为。考虑到数据的整合性,本文放弃了将上市公司分成有无女性高管的两组样本数据进行对比研究。以女性高管比例作为上市公司女性高管规模指标,考察女性高管参与公司治理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影响。在众多女性高管参与公司治理的研究文献中,很多学者认为女性高管主要是通过影响董事会治理强度影响公司治理。根据已有研究文献,考虑到研究的是企业违规行为,本文在研究中创造性的加入了女性高管影响监事会强度影响公司治理效果,从而融合了董事会治理和监事会治理,并以监管强度作为女性高管对董事会治理和监事会治理的强度指标。因此,在研究中以监管强度作为中介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在验证了女性高管对降低企业违规行为表现后,本文进行了第二层次的研究,研究女性高管的哪些特征对降低企业违规行为有显著影响。为此,本文从女性高管的年龄、教育背景和任职时间特征来研究女性高管特征与企业违规行为。在本次研究中,考虑到数据收集的强度,没有采用女性高管的职业背景特征进行研究,而在实际研究中,女性高管的职业背景特征是影响女性高管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是本文研究的不足。本文选取了全部A股从2006年到2010年上市公司的数据,经过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数据,最终选取了854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女性高管比例为解释变量,监管强度为中介变量,上市公司是否违规为被解释变量,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结构、实际控制人性质和投资回报率为控制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Pearson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女性高管参与公司治理对降低企业违规行为作用显著。进一步研究以女性高管的年龄、教育背景和任职时间为解释变量,是否违规为被解释变量,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结构、实际控制人性质和投资回报率为控制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Pearson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女性高管年龄和教育背景特征与企业违规显著负相关,任职时间特征与企业违规行为负相关,但回归结果不显著。进一步提出本文的研究结论,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第一,女性高管参与治理确实能够有效降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第二,女性高管参与公司治理能够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管强度;第三,监管强度在女性高管与企业违规之间起着显著的中介作用;第四,女性高管的年龄特征与企业违规行为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女性高管平均年龄越大,上市公司出现违规的行为越少;第五,女性高管的教育背景特征与企业违规行为显著负相关,女性高管学历越高的企业,违规行为越少;第六,女性高管的任职时间特征与企业违规负相关,但回归结果不显著。本研究的创新之处:第一,从女性高管的视角切入研究企业违规,这很有必要也富于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对女性高管进行了两个层次的研究,首先进行女性高管与企业违规的关系研究,接着研究女性高管特征与企业违规的关系;第三,在中介变量的选取和检验方面,结合前人的研究,提出本文的中介变量,并对其进行了完整的检验。尽管本文有一些创新性的研究,但也存在研究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进行女性高管与企业违规的关系研究中,基于数据的可操作性,没有将上市公司分成有无女性高管的两组样本数据进行对比研究;二是在女性高管特征与企业违规的研究中,考虑到数据的复杂性,没有将女性高管的职业背景特征纳入到方程模型中;三是在控制变量选取中,没有考虑行业和年度控制变量,这是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