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韩非是我国先秦晚期最后一位著名的思想家,他站在时代的高度,顺应历史的潮流,提出了一套以法为本,法、术、势结合的法治思想,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一部分:韩非法治思想的深刻依据 韩非法治思想的理论依据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吸收了老子“道”的哲学范畴,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从而提出了“君道同体说”;二是继承了荀子“性恶论”思想,并把它推向极端,认为人性好利,皆有自为之心,从而为其法治思想从人性上找到了根据;三是历史进化论,韩非认为历史是不断进化的,时代不同,治国的思想也应该与时俱进。韩非法治思想的现实依据是春秋战国时代,诸侯割据,群雄争霸,“当今争与气力”,实行法治是时代的呼唤。 第二部分:韩非法、术、势治结合的法治思想 本部分由三个方面构成。一是以法为本。主要探讨韩非对法下的定义,法的重要性,实行法治所应遵循的一些原则;二是法与术的结合。法与术都是君主统治不可或缺的两种工具。法是公开的,主要是对待民众的,术是隐秘的,主要是对待臣下的。三是法和势的结合。势是君主推行法和术的前提和依靠,没有势,法和术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法术势一体,不可分割。 第三部分:对韩非法治思想的道德审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在性质上是一种地道的帝王统治术。一种合理的政治须是以道德准则作为制度保障的。公正、平等、自由和人道构筑了政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