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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加快职能转变,逐步放权于社会,给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填补了政府和市场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不足,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是全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非营利组织和政府的关系决定着非营利组织的现实处境和未来发展。传统的研究视角将二者视为对抗和冲突的关系,过分强调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控制和监管,对于不断变化发展的“国家——社会”关系而言,缺乏动态和微观的分析工具。 本文以自主性和协作性两个维度构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发展的理想类型,其中“互嵌合作”是自主性强,协作性高的最理想状态。在这个阶段,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是地位平等的主体,政府通过对非营利组织政治层面、制度层面、项目层面的嵌入来进行职能转移实现自身目标;非营利组织通过对政府的认知嵌入、功能嵌入、结构嵌入来谋求发展,二者在“互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资源和效率的良性交换,相互形塑,共同发展。因此,“互嵌合作”既是政府的运作策略也是非营利组织的回应策略。本文通过对C市AX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政府互动关系进行实践研究,总结与反思现实经验,发现了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之间存在着“互嵌合作”的关系。文章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这种关系存在的条件,以期能够为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提出可借鉴的经验,希望可以有助于深化与推进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研究,为今后的理论分析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