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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基于以下背景提出的: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设一个惠及十三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主要差距也在农村;我国80%以上的小学、64%以上的初中设置在农村,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省际及省内县际之间差距较大并有扩大的趋势,我国农村教育面临严重困难;经费投入不足是影响我国农村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然而,现实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滥用、挪用,使用效率低下,制度的安排对平衡各地财力、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效果却并不大。现有的转移支付方式缺少较为合理的分配标准和运行机制,很难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各地公共物品和服务均等化水平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一套规范、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尤为迫切和重要。 本文运用理论与现实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总体与典型个案分析、对比分析与数理统计分析相结合等方法针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中的转移支付效果、投资主体责任分担、转移支付模式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比国际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实践与经验,构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框架,并运用模型模拟测算中央对省级政府以及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规模,最后提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以县作为投资主体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与财政体制,并不能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量不足的问题;税费改革使多渠道投资体制实际上失去了存在的法律基础;义务教育的区域间、城乡间、省际与省内县际间差距较大;利用三省调研数据资料从财政投入和财政绩效两方面分析发现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无论是一般性教育转移支付,还是专项教育转移支付,都没有很好的发挥其均等化义务教育的作用;政策的设计实施却有进一步使义务教育差距扩大的可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体制的设计目标之一就是要从单纯强调总量增长,转变到兼顾公平与效率,同时,加强省级政府的投资责任,力求实现义务教育的均等化;几个主要发达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实践有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的经验启示,本文认为转移支付的理论框架应涵盖其目标、功能、原则、主体责任划分等;在实践模式中,应涵盖模型设定、规模测算等;而在制度保证中则涉及到其监督约束机制、法律保障机制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 本文的特色创新在于:(1) 结合并运用东、中、西三地区典型省份与县级调研,系统分析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区域间、城乡间、省际及省内县际间的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实;(2) 从财政投入与财政绩效上分析农村义务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政策实施效果;(3) 运用典型调研数据测算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规模;(4) 在借鉴几个主要发达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经验基础上,构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