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经济发展速度日益提升的今天,共同抵押法律制度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它不仅是一个融资的重要中介,而且在促进物尽其用,保障债权的实现,建立借贷方互信互惠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贷款人与借款人,在拓宽融资渠道,还是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大陆法系国家更明确定义了共同抵押制度,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在那些立法比较发达的国家,不仅明确赋予了抵押权人自由选择受偿的权利,以及对涉及共同抵押的债权双方利益保护方面也进行了明确的准则规定和司法解释完善。共同抵押发挥作用的大小还在于共同抵押制度的架构上,在某种意义上也取决于制度建设的优劣,但是,中国的有关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共同抵押制度,在我国的抵押担保制度《物权法》、《担保法》以及《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只有部分条款才涉及到共同抵押制度的相关概念,但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这些规定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共同抵押形式是存在的,而法律制度不全面,不能从法律层面解决物上保证人的代位权、求偿权与后次序抵押权人的代位权等,从而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出现一定的法律空白和判决错误。本文通过对如何完善共同抵押制度和具体法律条文立意的角度构思考虑,作一简单的论述,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共同抵押的定义、特征界定出发,对共同抵押概念在我国的现状进行了定位,并重点说明了共同抵押的几种类型,以及共同抵押是如何成立与公示的。第二部分主要说明了共同抵押的性质,主要分为单一抵押权说、复数抵押权说和折衷说等。第三部分立足于如何实现共同抵押制度的效用为思路,创造性的提出要在共同抵押制度中体现出抵押权人自由选择权、分割与分配、价额比例分担和调整与非调整主义等保障其自身权益的适用原则。第四部分重点对如何有效的保护抵押人包括债务人、物上保证人以及后次序抵押权人等的权益从多方面进行了论述,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并对代位权的保护也进行了说明。第五部分从共同抵押制度如何在立法体系中构建的角度出发,借鉴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西方国家成立的共同抵押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冀能够促使这一法律制度早日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建立,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