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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0“和“1”成为社会传播的基本代码,人类迈进了一个“非物质的比特社会”。与此同时,基于数字媒体平台的艺术形式愈发丰富,数字媒体艺术的创作实践如火如荼地进行。数字媒体艺术是个年轻、多元而又高速发展着的艺术领域,它不单指某一传统艺术种类,而是指基于计算机数字平台上创作出来的多种媒体艺术样式。它采用统一的数字工具、技术语言,灵活运用各种数字传播载体,无限复制,广泛传播,成为数字技术、艺术表现和大众传播特性高度融合的新兴艺术领域。数字媒体在艺术表现上具有巨大的优势,这与其技术特性和艺术表现特性关系密切。本论文从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特点出发,总结概括了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元素,探讨了数字媒体艺术独特的表现特性,并就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体系做出系统的分析。在论述过程中,将自身的创作实践与数字媒体艺术的案例结合起来,从多方面分析论证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性问题。论文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论述:一、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特点研究本部分从语言数字化、表现多样化、制作高效化、艺术大众化四个方面对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特点进行了探讨。数字媒体艺术以数字技术作为技术基础,传统的艺术生产工具和材料由电脑设备、数字软件和编程语言所代替。数字技术将艺术语言数字化,这也带来了艺术表现上的多样化。数字媒体艺术使用数字化的创作语言,对任何内容都可以进行反复修改和恢复,为高效化的制作奠定了基础。数字媒体艺术使得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大众化成为现实。二、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元素研究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元素研究是探讨其艺术表现特性的重要理论前提,也是本论文研究的重点之一。这一部分主要从数字动感、数字音效、数字特技、数字肌理和数字色彩五个方面论述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元素。数字动感使得画面调度更加自由;数字音效带来高效的音响处理、真实的声音设计和多样的音乐创作;数字特技丰富了画面处理、造像和合成效果;数字肌理既能够真实模拟自然肌理,也会有计算机自身的独特创意;色彩的数字化使得创作者可以自由地对其进行调整和再创造。三、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性研究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性是本论文研究的核心内容,从具体的表现元素到抽象的表现特性,是个逐步深入的过程。本论文所探求的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性,是对艺术表现元素的提炼和总结,主要有虚拟性、交互性、奇观性、融合性和可变性五个方面。数字媒体艺术建立在多学科发展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多艺术门类,形成了金字塔型的艺术表现系统。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媒体艺术形态的日新月异,本论文的研究旨在摸索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规律,以期推动创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