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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球极端天气事件频发,英国饱受自1976年以来最为恶劣的天气致鱼群成片死亡似末日,苏格兰遭遇沙尘暴农田变“沙滩”,美死亡谷超高温游客石头上煎蛋,澳大利亚高温引发灾难部分地区温度计破表,日本遭遇暴雪袭击积雪超5米掩埋部分房屋等等。过去的一年我国的极端天气也呈现出增多增强的趋势。高温不断刷新历史记录,地震、洪灾无情而至,干旱致农民饮水困难、颗粒无收,这些气候灾害侵扰我国大部分地区,并趋于频密。据国家气象局统计,今年以来我国平均雾霾日数为52年来最多……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依靠资源和环境要素的大量投入取得的,是一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生态资源价值补偿的严重不足,从而使环境问题异常突出。如何利用各种手段,尤其是税收手段来改善生态环境,避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因而我们无法界定产权,但是环境污染是一种典型“市场失灵”,其所产生的“外部不经济”又会对我们的生存环境以及子孙后代产生影响。运用生态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双重红利理论以及公共物品理论对我国生态税的开征问题进行论证,对于协调环境问题和经济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国外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环境税收法律体系,其理论基础主要是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理论。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税收开始广泛运用于世界各国,表现尤为突出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西方国家实践证明,利用税收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世界范围看,生态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正逐渐上升,各国的生态税体系逐渐呈现出规范化和国际化的趋势。我国一直将环保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运用税收手段改善生态环境也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相关的环保措施只是零散的存在于各有关税种中,尚未真正构建一个完善的生态税收体系,以有效保护环境和高效利用资源,而且在征收范围、征收方式和税收效果上有很多不足之处,与市场经济下税制建设的要求不相符合。所以,在考虑世界大环境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税收体系,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