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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基本适应了城市发展的需求。但从若干公用事业发展指标看,在许多城市仍不尽如人意,乡镇及农村更是存在明显的短板,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并不匹配,通过城市公用事业发展有效支撑城市化进程,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也有待加强。城市公用事业是政府监管作用程度较高的领域,政府监管体系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了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公用事业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同时,又能够有效支撑城市化进程,拉动经济稳定增长,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完善。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监管实践表明,政府监管放松与强化,不仅仅源于市场失灵和政府俘获,还在于通过公用事业领域的监管政策的调整,可以有效地避免经济周期的波动,从而稳定或是刺激社会经济的发展。2015年10月OECD秘书长古里亚指出要重视刺激经济增长的“第三层平台”,即政府监管,通过相应的监管安排,创造发展红利。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同时城镇化需求潜力未得到满足的新通道。如何通过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加快公用事业发展,补上公用事业“短板”,以有效支撑或拉动经济增长,是亟待研究的现实课题。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包括监管目标体系、监管运行体系、监管评价体系等三个子体系,并依顺序形成正向反馈循环。应调适公用事业监管目标体系,完善监管运行体系,健全监管评价体系,及时评估公用事业运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管体系改革,培育公用事业发展新动能。国内学者已对监管运行体系中的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耦合做了大量而严密的研究,但这种所谓的“耦合”运行成本巨大。在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耦合的基础上,增加目标牵引和外部评价将减轻耦合难度,是深化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的现实选择。监管评价体系的引入,包含了对监管的监管,使监管不再是终点而是螺旋上升中的一环,这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管改革的需要。本文的理论价值在于引入监管目标体系和监管评价体系,提出一个有利于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以有效支撑或拉动经济增长的带有全程监管性质的、新型的公用事业监管体系,建立起包括监管目标体系、监管运行体系、监管评价体系三个子系统有机统一的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理论分析框架。本文的现实意义是利用这个新的分析框架,有利于发现主要公用事业领域政府监管体系存在问题,全面地把握主要公用事业领域在经济生活中所处位置,评估主要公用事业领域发展动力的强弱及其与周边系统乃至更大系统的融洽程度。目标牵引如同“导航”,定期评价如同“体检”,有利于实现对监管的监管。本文首先对过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包括监管目标、监管运行、监管评价在内的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理论分析框架,指出监管目标体系正向作用于监管运行体系和监管评价体系,监管评价体系反馈于监管目标体系和监管运行体系,而实现监管目标、提升监管质量需要监管运行体系的支撑。并集中讨论了监管目标的宏观性与行业兼容性,运行体系中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的功能耦合性以及监管客体和公众参与的中心位置,讨论了监管评价体系中目标绩效、成本考核、制度评估、体制评价、舆论勘察的适用性。据此,又以燃气行业为案例,对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进一步地,还从主要发达经济体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经验中,印证了各国启动监管改革的时间点与经济增速的关系,各国监管实践的背景和特点。最后得出若干结论与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一是提出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新理念,即政府监管不仅是为了规范公用事业领域及微观企业的行为,还要服务于推进城镇化,支撑或拉动经济稳定增长的现实需要,从而对政府监管的功能进行了新的诠释,并进一步指出,监管体系要适应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经济制度基本特征和供给侧改革需要;二是提出监管目标体系、监管运行体系、监管评价体系三个子系统有机统一的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为监管体系改革提供一种新的分析范式,在理论上实现了监管体系由被动监管型向主动目标引领型监管的转换;三是使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的耦合有了信息的指引,不再是自身耦合形成的高耗能发展,成为有信息输送的生态;四是提出通过改革监管评价体系实现对监管的监督,完善监管治理,以减少监管改革的时滞;五是通过数理模型,定量论证公用事业监管、公用事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正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