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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近年来人们最关注的一项改革之一。河南省是全国开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较早的省,也是直管县试点最多的省份。通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些令人可喜的成就:行政效率得以提高,直管县财政收入增加,直管县政府自主发展能力增强以及直管县干部积极性提高等。就此,很多人认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省直管县体制,即不再满足于10个试点县(市),要将所有县都纳入到省直管体制里面。但也有人提出,全面推进省直管县是不可取的。因为十个试点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新问题——直管县政府行政能力遇到全新挑战,直管县机构与省级各机构对接不顺畅,直管县政府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上压力增大,直管县干部晋升遭遇“瓶颈”等。如果不解决,势必会影响下一步改革的推进效果。这一系列问题使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接下来的改革应该怎样进行?是全面推进省直管,还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市管县”和“省直管县”两种体制协调共存?况且,河南省这十个试点直管县本身情况存在很大差异,既有经济条件很好的县(市),如永城市和巩义市,也有经济条件不太发达的县市,如固始县和兰考县。既有工业型的,如永城以火电煤资源发展工业,也有农业型的,如滑县是农业大县。因此,继续深入改革该走向何方,需要从其实际问题和情况入手。笔者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在综合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诸如厘清政府职能界限、将市县进行分等、建立跨区域公共行政等的解决措施,明确本次改革的目的不是要废除“市管县”体制,而是要达到市县和谐发展、县级政权得到进一步强化的目标。最终得出在现有的条件下,河南省应该稳步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不应强令“市管县”体制退出历史舞台,实现“市管县”和“省直管县”两种体制协调并存,逐步完善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