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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的迅猛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变化。在美国,机构投资者已经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其“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这一新兴的公司治理机制无论是在促使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还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亦或是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2000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以期机构投资者能够在我国上市公司“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上发挥出独特的治理作用。机构投资者由此得到迅猛发展,到2014年我国机构投资者持有流通A股市值达18.4%,自此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多种类型机构投资者并存发展的格局。目前机构投资者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参与主体。我国“十三五”规划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而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的方面就是促进市场参与主体的发展、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完善市场外部治理机制。机构投资者这一新兴的公司治理机制将会在我国“十三五”规划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机构投资者会对上市公司治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焦点。已有研究从很多角度对机构投资者的治理作用进行了分析和检验,其中包括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及盈余管理中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以及机构投资者对经理人薪酬的影响、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对控制权转移的影响等等,但是现有研究鲜有涉及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本文认为这是一个较为重大的缺失,因为上市公司分红问题是我国资本市场转轨时期的一个突出的治理问题,由于一直没有形成较好的市场约束机制,监管部门不得已使用了强制分红的行政手段,但是这种行政干预的效果不佳,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问题需要激发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那么,机构投资者是否能够成为治理分红问题的内生动力就成为一个十分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即是围绕上述问题展开。本文在我国“新兴加转轨”的现实背景下,在对机构投资者进行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在异质机构投资者是否能够对大股东起到监督、制衡的作用,进而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框架下,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即异质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何影响?这种影响对上市公司绩效又会产生怎样的效果?继而基于这一主题,对我国异质机构投资者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文章共分七章。第一章为绪论,简要概述论文,包括研究的背景和研究意义、概念界定、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框架和研究的创新点。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回顾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最后对文献进行评价。第三章首先回顾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然后,按照一定标准对机构投资者进行了分类,最后,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原因、影响因素以及主要方式进行了相关论述。第四章在前文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直接影响及其影响的持续性,探讨异质机构投资者能否促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第五章通过验证异质机构投资者是否是大股东影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调节变量以及如何调节,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能否监督、制衡大股东,进而间接影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判断我国异质机构投资者能否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第六章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能否以及如何影响上市公司绩效,检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否是异质机构投资者影响上市公司绩效的中介变量,该部分也就是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影响的后续作用。第七章首先对论文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对前文三个实证分析结论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异质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起到不同的治理作用的结果,然后总结研究结论,得出启示,提出政策建议以及研究的局限性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本文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创新:1.本文将异质机构投资者引入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问题”中来,为机构投资者的治理作用这一命题补充了新的内容,并揭示了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愿和分红水平有着不同的影响,且其影响的持续性不同。依据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将机构投资者分为两类,即与上市公司有着商业关系或潜在商业关系的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以及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商业关系或潜在商业关系的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然后,对其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直接作用进行检验,考察了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否起作用”。结果发现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对于分红意愿和分红水平有着正向影响,且该影响存在短暂的持续性,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愿和现金分红水平有负向影响,且该影响没有持续性。2.本文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独特背景,进一步揭示了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作用机理。在研究机构投资者“是否起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如何起作用”的问题。研究发现在我国一股独大的背景下,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间接影响的机理。在研究机构投资者“是否起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如何起作用”的问题。上市公司大股东普遍不偏好现金分红,并且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发放起着不同的作用,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能够显著减弱大股东对现金分红的影响,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不对大股东对现金分红的影响有调节作用。通过研究大股东、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并检验异质机构投资者是否是大股东影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调节变量,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异质机构投资者所起到的间接作用展开研究,研究发现: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起到积极作用的是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能够调节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进而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起到保护的作用;与此相反,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独立性相对要差,在参与公司治理时有可能附和大股东或者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谋,所以,不能调节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进而不能起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3.本文的研究将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治理作用落脚于公司绩效,关联了机构投资者的治理功能和公司绩效这两个重要概念,揭示了异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绩效影响的作用机理。对于上市公司绩效,异质机构投资者的影响截然不同,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呈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呈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检验发现,现金分红是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绩效影响的中介变量,但不是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绩效影响的中介变量。通过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发现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能够引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增加,也能促使上市公司绩效增加,现金分红虽然能够导致公司绩效降低,但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绩效的总影响是正值,体现了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创造效应;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由于可能附和或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谋,其参与公司治理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