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全球经济贸易做出了独特贡献,在世界贸易争端的解决中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它改进了GATT的不足,成为了多边贸易体制的骨干。第三方制度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DSU对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建立了一套复杂的程序规定,但在争端解决实践中各成员方在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争端解决时仍然出现了很多具体的问题,DSU关于第三方介入争端解决的程序和规则还有待完善。第三方介入争端解决在实践中出现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亟待解决。WTO成员方普遍认为第三方制度需要加强和完善,各成员方呼吁改进和澄清第三方制度。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许多成员方提出关于完善第三方制度的提案,但是多哈谈判存在许多困难,加上WTO各成员方的完善意见各不相同,多哈谈判尚未就第三方制度的改进和澄清达成统一文本。在GATT时期,发展中国家很少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建立之初是设想不论各国的强弱大小,各成员方都能够在该机制内和平解决争端,但是发展中国家在运用该机制解决争端时却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尽管如此,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发展中国家有着颇为重要的作用,许多发展中国家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到争端解决机制中来,以维护他们的权益。发展中成员方作为第三方参与到争端解决机制中能够提升他们对争端解决机制的认识和理解,了解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更加积极的利用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国际贸易争端,以维护本国的经贸利益。我国入世13年,基于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我国积极利用第三方制度参与争端解决,至今中国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了110件案件的争端解决程序。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也是一条深化我们对WTO的理解和运用的必经之路。中国应当继续探讨第三方制度的理论改革,继续拓展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实践,利用作为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的优势更好地维护本国的利益。文章利用比较分析和案例研究的方法,首先介绍了发展中国家利用第三方制度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基本情况,目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利用者是发达成员方,但是发展中成员方也越发积极地参与到争端解决中,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发展中国家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机制的有效性则表现为有利于获取争端解决的经验,有利于增强发展中成员的影响,有利于促进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其次,对发展中国家作为第三方参与各阶段争端解决的具体规则进行研究,对发展中国家作为第三方参与各个阶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障碍进行分析:磋商阶段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实质贸易利益进行界定,也没有规定被请求方是否有答复的义务,DSU也很难对磋商阶段的权利义务进行具体规定;专家组阶段的主要问题在于第三方的权利范围不一致;上诉阶段的主要问题在于第三方参加专家组阶段是参加上诉阶段的这一前置条件不合理;仲裁阶段的主要问题在于仲裁员没有明确的标准决定是否同意第三方的介入。再次,对多哈回合关于第三方制度的谈判进程进行阐述,分析了多哈回合由于第三方制度相较于农业等方面的问题谈判的紧迫性不足,WTO框架下的决策机制受到挑战以及各方立场分歧太大导致谈判举步维艰,并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出发,建议明确第三方在各阶段的权利义务,扩大第三方在各阶段的权利。最后,对我国作为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实践进行评述,分析我国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针对我国利用该机制的不足,建议我国应尽快完善国内法律机制,加快建立联动体制,着力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为我国利用第三方制度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