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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其经营管理活动中面临的最重要、最复杂的风险,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而导致损失的潜在可能性,也包括由于借款人那的信用评级和履约能力变动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所引起的损失的可能性。
《新巴赛尔协议》在信用风险方面增强了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度,并提出了运用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两种方法对信用风险进行衡量。这体现了《新巴赛尔协议》能进一步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增强银行的稳健经营,促使银行之间开展公平竞争。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业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新巴赛尔协议》的实施对我国银行来说不啻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迫切需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本文通过对J.P.Morgan提出的CreditMetrics计量模型来测算信用风险,看是否能将它在国有银行使用。并将它如何在国有银行的使用提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