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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是中國文化的主要載體,其本身也是中國文化的結晶。從殷商甲骨文到晉唐楷書,漢字從“畫成其物,隨體詰詘”的象形文字到演變爲“橫平豎直”的線條式表意文字,徹底完成古文字到今文字的轉變。楷書是在隸書的基礎上進一步演變而來,經過魏晉南北朝的發展,在唐代已趨定型。唐代是一個經濟、文化都十分繁盛的時期,碑刻的發展也在這一時期達到了鼎盛。碑刻字跡多爲楷書,是很好的文字研究材料。研究唐代碑刻的楷書,探討漢字演變規律和當時漢字規範意識,歸納碑刻材料中出現的文字現象,可爲漢字的發展史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選取288塊唐初至大曆年間(618-779)字跡清晰的碑刻爲研究對象。按照社會地位爲主要標準將分其爲上、中、下三個文化層次,通過量化與比較的分析,得出這樣的結論:上、下層的文字規範程度比中層相對要高,上層又高於下層,中層低於下層。漢字的規範相當於朝廷的政令,按道理要求全國上下都使用規範字,但有時也因人而異,不同文化層次的使用者用字的情況不盡相同。結合當時的字書《干祿字書》來看,文字規範的分層意識已經形成。從整體上看,唐人對文字的規範已經超越前代,但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規範程度上並沒有達到整齊劃一的嚴格要求,如同部件字的相同構件可以有不同的寫法等。我們在分析文字形體繁多的原因時往往是從材料所反映出的文字現象去分析、歸納,容易忽略當時人們對漢字的認知與使用態度,所以在分析材料所呈現出的文字現象的同時也要探討唐人當時對漢字的規範意識。在這一時期,碑刻出現的十七個武周新字,通過對武則天改字時間與字形的探討,認爲武周新字的第二個“月”字是698年改的;武周新字之“君”也不一定僅用于對帝王的尊稱。此外還探討了這一時期出現的、以大寫數字紀時的九個大寫數字,認爲“大寫數字紀時是武則天新創”之說並不成立。從材料上看,大寫數字在高宗時便出現了,不僅用於紀時,還當作數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