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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飞速发展的同时,资源环境形势日趋严峻,资源浪费、环境破坏问题不断涌现。十八大将生态文明提高到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提出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12年,国务院在《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大力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健全排污收费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完善我国的环境税费制度已经提上了议程。本文在外部性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证上分析我国现行税制中与环保相关的税收对环境保护的影响,旨在通过合理的环境税制度设计,推进我国环境税制度的完善,促进税制“绿化”和社会可持续化发展。在理论上,本文首先从公共物品理论和外部性等理论着手,探讨环境税收纠正负外部性的机制,具体分析了征收环境税如何通过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对企业、居民和政府产生影响,改变企业和消费者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接着,总结并分析了我国现行环境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税种还存在一些缺陷、我国税制的“绿化度”较低和排污费制度无法满足治理污染的需求。在实证上,本文基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采用我国29个省区的面板数据,探究税收对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的影响。结果发现,资源税、成品油消费税和排污费等“绿色”税费政策并没有起到抑制环境污染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环境污染。同时,实证结果表明能源消耗和工业固体排放量与人均工业产值存在正U型关系,工业废气排放量与人均工业产值存在倒U型关系或正U型关系,但是绝大多数的相关系数没有通过10%显著性检验。这说明了环境库茨涅兹曲线并不是客观规律,只是一种经验分析。最后,本文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资源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引入环境保护税和促进排污费“费改税”等税费政策以及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出口结构等其他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