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国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都不是无条件的。媒体报道要协调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的关系,“禁载”规范是必然的。目前,我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限制媒体报道的法律规范并不少。且这类法条来自不同位阶、不同部门,分散存在,媒体不易掌握。我国已有学者研究了新闻出版法规禁载条款的演变,但专门研究我国媒体报道禁载事项规范的统一性的几乎没有,还需做进一步探索。出于以上考虑,本文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规范的统一性理论出发,将禁载事项规范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选取了现行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的相关禁载条款作为本研究的样本。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来进行相关研究。从法律与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法律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这五个维度对四类禁载事项规定的统一性进行分析。最后对如何完善媒体报道禁载事项规范的统一性提出相关建议。本文一共分为引言、主体、结语三大部分:引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及研究意义。在研究综述部分从禁止性规范、传播的禁止及限制媒体报道重要性、规范的统一性理论这四个方面进行文献综述。主体一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中国媒体报道禁载事项规范进行概述。分为禁载事项的含义与意义、媒体报道中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中国媒体报道禁载事项规范现状三个方面;第二部分对规范的统一性进行概述。分为规范的统一性理论含义、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在禁载事项中保持统一性的意义两个部分;第三部分对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禁载事项及其统一性进行分析。选取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四项禁载内容,对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的统一性进行细致的比较分析;第四部分对与保障社会秩序相关的禁载事项及其统一性进行分析。从宣扬邪教、迷信,造谣、编发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等与保障社会秩序相关的五项禁载内容着手,对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的统一性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对与维护民族平等和团结相关的事项及其统一性进行分析。从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等与维护民族平等和团结相关的四项禁载内容着手,对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的统一性进行分析;第六部分对与维护人格权相关的禁载事项及其统一性进行分析。从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两项与维护人格权相关的禁载内容着手,对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的统一性进行分析。第七部分从动态跟踪上位法的立改废、加强法律监督功能等四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媒体报道禁载事项规范的统一性提出相关建议。结语部分,笔者通过前文研究总结了一些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