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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审美实际上是对自我人格的欣赏。审美境界也是不同的人格的理想境界。中国美学之所以在魏晋发生了转变,是因为在魏晋时期,根植于老庄哲学玄学人格取代了儒家的伦理人格,成为魏晋士人理想人格的典范。从而魏晋士人的审美趣味、审美标准、审美理想、艺术风格都发生了明显的改变。魏晋时代人是个体感性意识觉醒的时代。魏晋士人强烈自我意识,必然会引发对人的情、性本质的探索。应时而生的玄学以哲学的思辩代替了神学目的论,从对有无、本末的讨论深入到对人的性情本质的探索。这个问题是通过“名教”与“自然”的关系的讨论展开的。玄学家们所谓“自然”是指宇宙的规律或“道”的本性,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情、性也应符合自然之道。魏晋士人的理想人格建构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刘劭的《人物志》从伦理学与美学的观点来评定人物,开拓出魏晋风流清谈之艺术境界和生活情调;王弼的“圣人有情论”标举圣人生命情感的和谐作为理想人格,为魏晋士人任性畅情,追求超越的人生境界与宇宙情怀开启了理论的大门;嵇、阮承接了王弼的“任自然”理论,对名教进行了彻底的革命,提出了不同于王弼的理想人格:“越名教而任自然”、“越名任心”。嵇、阮的理想人格追求玄远,崇尚自由与自然,是一种超越世俗的美。郭象统一了王弼和嵇康阮籍两种观点:名教要合乎自然,自然也要合乎名教,名教就是自然。从而建立了他的理想人格:适性逍遥、游外冥内。把儒道两家的理想人格合为一体。魏晋士人理想人格建构实质上是在用老庄的自然人格去改良儒家的圣人人格,是对儒家的圣人人格不同程度的超越。以魏晋士人理想人格为基础的人物品藻孕育出许多新的审美范畴和美学命题。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清”这一重要的审美范畴在魏晋士人的人物品藻中正式形成。魏晋士人理想人格的建构中,对人的自然性的回归使汉代以来的人物品藻到了魏晋时代由政治的转为审美的,从而中国美学审美的对象结构得到了定型。